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构想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发布日期:2011-02-21
中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占全球老年人口总量的五分之一,目前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除青海、西藏、宁夏外,已有28个进入了老龄社会。从安徽省的情况来看,1998年安徽即已进入了老龄社会,是全国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省份之一。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20年安徽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097.1万,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5.1%;2045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2276.6万,老龄化水平推进到30%以上。因此,安徽省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和增长速度始终保持在全国平均水平的前十位。目前,安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加速崛起的关键时期,各项事业仍处于攻坚阶段;综合实力还不强,许多制度尚待建立和完善,老龄社会给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方面带来的压力已初现端倪。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这些压力的影响将会更加深刻、更加普遍、更加突出。为加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预测性和前瞻性研究,由安徽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联合安徽省统计局、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大学人口研究所的有关人员组成课题组,开展了关于安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专题战略研究。
一、安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初步判断
我们根据数据测算,得出以下初步判断:2011年至2020年的10年,老年人口快速增长,无保障老年人、农村老年问题、城镇社会养老需求矛盾将集中暴发或显现;2021年至2040年安徽省老年人口规模庞大,养老、医疗等经济社会压力增加,人口老龄化形势将最为严峻;到2032年前后,安徽省的人口红利期将结束,总抚养比将超过50%,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都将面临巨大压力;2044年前后,安徽省的总人口将达到峰值,老年人口规模将达到历史顶峰,是时将面临总人口与老年人口双重压力;2045年安徽省进入重度老龄社会以后,老年人口众多,尤其是高龄老人规模增加,总人口出现负增长,经济和社会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因此,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发展规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
人口老龄化既是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结果,又是人类社会文明的标志,同时也会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系列影响,特别是我省人口老龄化发展程度严重超前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我省的老龄事业发展依然处于比较薄弱的状态,一是现行养老保障体系不适应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要求。二是现行医疗保障体系不适应老年群体医疗需求猛增的趋势。三是为老年群体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不适应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四是现行社会管理体系不适应对日益庞大的老年人群实行社会化管理的要求。五是道德建设和舆论宣传不适应进一步形成敬老、养老、助老良好社会氛围的要求。从目前情况看,我省人口老龄化的形势相当严峻,我们的事业发展与全国相比还比较薄弱,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我们认为,我省人口老龄化形势的严峻性突出表现在规模、速度和难度三个方面。从老年人口规模看,2009年底,按户籍人口统计,我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969.4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4.26%。从发展速度看,2005年至2009年的四年间,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增加了208万,平均每年增长52万人。从解决老龄问题的难度看,我省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和空巢老人大量存在,大大增加了我们解决老龄问题的难度。
我省老龄问题的特殊性突出表现在“未富先老”和城乡倒置两个方面。我省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到来的,是典型的“未富先老”,短期内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更多、困难更大。从城乡人口老龄化的程度看,农村高于城镇,我省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呈现出明显的城乡倒置现象。人口老龄化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我省老龄问题的特殊性,客观上要求我们立足国情省情,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并切合我省实际的老龄事业发展道路。
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紧迫性突出表现在,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我们的应对准备还不足,工作中还有一些迫切需要加强的环节。我们对老龄问题复杂性的认识还不够充分,还没有形成比较完整的适合国情省情的老龄理论体系;老龄法规政策也不够完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老龄事业发展的制度基础还比较薄弱;老龄产业刚刚起步,老龄服务供需矛盾比较突出,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总之,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严峻性、特殊性、紧迫性日益凸显。
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构想
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提出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这个目标充分体现了老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参与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为此,必须加快建立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切实解决“老有所养”和“老有所医”的问题,尽力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必须大力发展老年文化体育教育事业,努力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必须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建设创造条件,让老年人“老有所为”。坚持“六个老有”,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老年人的根本利益,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这是老龄事业的基本目标,是老龄工作的基本要求。
1、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基本方针,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构建齐抓共管的老龄工作格局。老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全局观念,继续实行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党政主导,就是要坚持党和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投入资金、培育市场、营造环境方面的主导作用;社会参与,就是要发挥企业、中介组织、家庭等方面的作用,引导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老龄事业;全民关怀,就是要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夯实老龄事业发展的社会基础。总之,做好老龄工作,既要发挥党委和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既要发挥老年人的作用,又要营造老龄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形成党委和政府主导、老龄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人关心支持的工作局面。
2、在全省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新模式。首先,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加快建立城镇无保障老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步伐,逐步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适时建立并逐步完善全省高龄老人津贴制度,重点对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建立政府为困难的居家高龄、空巢、失能老年人购买服务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其次,加大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建立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在城市街道、社区和农村乡镇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大力建设社区医疗保健站、康复护理中心,向老年患者提供优质优价服务。第三,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安排适当资金用于老年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组织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志愿提供资金用于老年法律援助。继续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办好老年教育。加强养老服务和养老护理人员的专业化建设。规范服务标准,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建立全省养老机构信息管理系统。
3、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原则,坚持老龄事业均衡发展,更加重视农村老龄工作,促进城乡老龄事业的协调发展。我省总体上已经进入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国家及我省经济实力的显著增强,财政收入的大幅增加,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逐步确立,社会公平公正观念的逐步强化,既对统筹城乡老龄事业发展提出了要求,也为城乡老龄事业均衡发展创造了条件。在城市,要在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积极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在农村,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保障制度,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切实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养”和“医”问题,同时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努力缩小城乡老龄事业发展的差距。这是确保老龄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适应、相互促进、相互和谐、相互统一的需要。(省老龄委课题组 执笔:侯世标、严方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