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新起点 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速
来源:中国老年报 发布日期:2011-01-20
2011年是我国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第12个年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开端年,“十二五”期间,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趋势将会进一步加剧,人口老龄化形势必将更加严峻。去年10月召开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将“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写入“十二五”规划建议中,2011年,我们站在“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的新起点上,如何按照新要求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全社会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需要规划制定、资金投入、科学管理、资源整合、法律法规、政策落实、人才培养等多个因素的有机结合,才能确保建立起科学、完善、有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让其成为造福老人、惠及子孙的大事。
“十二五”时期,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发展目标是:立足基本国情,基本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资金保障和服务提供相匹配,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与此同时,国家会以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低收入失能、半失能老人为重点,兼顾所有有需求的老人,将无偿服务、低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全面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并朝着城市、街道、社区有社会养老服务功能,社会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县(区)有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设区市有多所养老服务机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超过40%、农村失能半失能老人能够得到照料服务、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目标迈进。
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事业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十二五”期间,各层次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以采取不同所有制或经营形式,但都应当符合标准、功能完善、队伍专业、服务优良。对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及养老服务机构,国家将继续在土地供应、资金投入、税费减免、财政补助、社会融资、供水供电供热、免费服务等方面实施政策优惠,并随着形势的发展,尽快制定政府补贴、购买服务、高龄补助等新政策,把行之有效的政策及时上升为法规和规章。
除了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完善、安心的养老保障外,还需要整个社会不断营造尊重老年人、重视老龄事业的社会氛围,呼吁全社会都能将更过多的目光投向老年人及日益加剧的人口老龄化趋势。2010年年末召开的全国老龄办新闻宣传座谈会特别强调,“十二五”期间,是做好老龄事业的机遇期,也是做好老龄宣传工作的机遇期。老年人是弱势群体,需要社会更多的关爱。老龄事业不是单个部门的工作,需要政府、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广泛宣传和推动,大力呐喊和呼吁,加强沟通、交流合作,为老龄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