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双高期”离休干部服务管理问题的探讨
作者:朱可学 王本明 发布日期:2010-11-29
随着离休干部整体进入高年龄期、高发病期,赋予老干部工作的内容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适应“双高期”离休干部的基本特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研究探索,大胆改革创新,努力做好“双高期”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是历史赋予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重要任务。现就如何把握“双高期”离休干部的实际需求,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以优质服务为中心,积极为离休干部营造宽裕和谐的晚年生活环境,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些探讨:
一、“双高期”离休干部呈现的显著特点
由于年龄和身体的原因,“双高期”离休干部是一个脆弱的群体。
(一)自理能力渐差,生活呈现失落感。离休干部进入“双高期”后,生理机能日趋老化,自理能力越来越差,过去举手之劳的事现在显得力不从心,有些看似很简单的事已是可望而不可及。有的即使个人生活能够自理,甚至还能帮助他人,但日常生活中一些较繁重的家务常常感到束手无策,患病期间需要有人照料;至于那些长期瘫痪、卧床不起,完全丧失自理能力的离休干部,凡事更要求助于他人、求助于家庭、求助于社会。随着离休干部对外界的依赖性越来越强,日常生活往往呈现出失落感。
(二)多种疾病缠身,就医呈现艰难感。“双高期”离休干部的最大忧虑是身体不好,最大希望是健康长寿,健康状况成为他们关心的主要问题。人老病多是自然规律。离休干部身体健康状况每况愈下,身患各种疾病的人数不断增多,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特别是重病、急病、绝症等多种疾病缠身,看病就医的频率越来越高,医院成了他们经常光顾的地方。但因一些地方就近就医的规定落实不够好,甚至医药费报销难,导致有的离休干部患病后只好“硬撑着”,病难看和难看病的问题没从根本上彻底解决。
(三)“空巢”家庭增多,心理呈现孤独感。“双高期”离休干部表现在生理上的特点是体弱多病、行动不便,表现在心理上的特点是喜欢热闹、怕受寂寞。但随着年龄的增大,离休干部“空巢”家庭也与日俱增,有的孤身一人或老俩口生活,有的虽有子女在身边但因子女整天忙于生产、工作和家务,陪聊时间少的可怜;加之行动不便,逐渐丧失人际交往的客观条件,他们很少主动与外界进行交流和沟通,使得“空巢”家庭离休干部长期过着“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的寂寥生活,伴随而来的是心理问题日益突出,时常遭受孤独和寂寞的折磨。
(四)遭受冷落歧视,思想呈现悲观感。随着岁月的推移,离休干部进入“双高期”后,一些人即使尚能动弹但大多记忆力减退,口语表达不清,甚至成了眼睛看不见、耳朵听不到、脑子记不住、嘴巴说不清的“四不”老人,遇事常在家里遭遇不孝子女的冷落,在外面受到社会的歧视,这与他们喜人尊重、怕受刁难的想法形成很大反差,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人老不中用”的情绪;特别是久病卧床、久治不愈的离休干部,更容易悲观厌世。
(五)参与活动受限,精神呈现空虚感。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离休干部在吃穿住用等方面的物质需求基本得到满足,特别是心理调节能力下降,精神需求随之变得日益突出,但因身体逐渐衰弱甚至瘫痪在床,一些活动受到限制,他们的生活空间不断缩小,参加社会活动的机会越来越少,既很少参加政治学习,也很少参与文体活动,日常生活往往重复着散步——聊天——看电视——睡觉等模式,单调而贫乏的生活,致使他们的精神越来越空虚。
二、“双高期”离休干部服务管理面临的现实问题
当前各地“双高期”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矛盾突出,问题众多。
(一)观念不更新,缺乏适应性。有的地方和单位在职领导对“双高期”离休干部的基本特点不甚了解,片面地认为只要离休费按时足额上册、医药费按规定报销,服务管理就算到位;有的专职人员认为“双高期”离休干部工作的突出特点是琐碎、繁杂、紧迫,工作考虑越细致,遇到的麻烦就越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想上的误区导致工作上的盲区。有的在职领导平时只注重离休干部“两费”的落实,却不注重对离休干部政治上多关心、思想上多交流、感情上多沟通、精神上多抚慰、生活上多体贴;有的专职人员平时只喜欢从事粗放性的管理事务,不乐意开展精细化的服务工作。凡此种种,无论从指导思想还是到工作态度,都不适应“双高期”离休干部新的特点的需要。
(二)体制不完善,缺乏系统性。各地现行的离休干部服务管理体制大都是老干部部门宏观指导、所在单位具体管理、老干部家庭自我服务等模式,面对“双高期”离休干部多元化的实际需求,这种服务管理体制的局限性日益凸显,实际工作中因仅仅依赖有限的老干部工作人员和家庭成员,往往是力不从心,而社会上许多可以借助的力量,特别是社区的各种优势资源不能充分利用,使得“双高期”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难以系统化。
(三)内涵不明确,缺乏针对性。有的地方和单位没有很好地把握“双高期”离休干部的实际需求,不能清醒地认识“双高期”离休干部需从政治、思想、生活、精神、文化、身体等多个层面给予关照,导致对经济供给、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保健、权益维护等服务管理内涵不明确,难以有针对性地拓展到饮食起居、医疗保健、精神生活、权益保障等多个领域。
(四)重点不突出,缺乏层次性。有的地方和单位无论是对行动不便、患病卧床而生活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还是对身体基本健康、生活能够自理的离休干部,在服务管理上都是一视同仁,没对孤寡、空巢、残疾等类型的离休干部按照居住区域划片包干,落实定人、定岗、定职责、定标准的“四定”责任制给予重点服务管理。因对服务管理对象没划分层次、突出重点,导致不能根据“双高期”离休干部的需求差异提供不同的服务项目,做到日常服务到位、重点服务到家、特殊服务到人。
(五)方式不转变,缺乏预见性。有的地方和单位不能根据“双高期”离休干部大都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特点,变被动为主动、变上访为下访,或沿用过去的老办法,不是坐在机关发号施令,就是等着上门解决问题,一年上头很少深入离休干部家中倾听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怨,很少深入基层调研新时期老干部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或照搬过去的老经验,不注重拓宽管理范围,细化服务内容,平时工作听之任之、得过且过,遇到问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导致难以增强工作预见性,掌握工作主动权。 三、加强“双高期”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对策
要按照“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要求,大胆创新思路,合理统筹兼顾,努力营造“双高期”离休干部服务管理的和谐氛围。
(一)创新理念,强化服务管理责任。要坚持“老有所需,我有所应;老有所难,我有所助”的理念,以高度的使命感、强烈的责任感和无尚的光荣感,坚持把 “双高期”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范畴,作为专职人员岗位目标考评内容,切实做到在入党、提干、评先选优、晋职提级等方面具有“一票否决权”,促使他们以满腔的热情、深厚的感情对离休干部实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管理,真正把离休干部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离休干部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离休干部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离休干部的待遇作为第一要务,把离休干部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
(二)整合资源,健全服务管理体制。“双高期”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从服务管理主体上说,既牵扯到组织、人事、劳动、老干等相关部门,又涉及到离休干部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居住社区和老人家庭。要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各种优势,积极构建专职部门、所在单位、居住社区、老人家庭和同伴老人“五位一体”的服务管理模式,努力形成齐抓共做“双高期”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明确职能,部门尽职。各级老干部部门是地方党委、政府做好“双高期”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精心谋篇布局,充分发挥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推广典型的职能。二是强化主体,单位尽责。作为做好“双高期”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具有义不容辞政治责任的所在单位,要强化主体意识,尽最大责任把离休干部的思想工作做到位、生活待遇抓到位、组织关怀送到位、活动平台建到位。三是面向社会,社区尽力。要利用社区各种优势,建立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教育、权益保护等多层面的为老服务网络,构筑起以养老助老为主旨、以家政服务为重点、以医疗卫生为基础、以文化教育为特色、以司法维权为保障等全方位的为老服务体系。四是立足家庭,子女尽孝。根据离休干部大都居家养老的现状,要从离休干部的家庭着手,既要提醒老伴多给对方生活上照顾、心理上沟通、精神上抚慰,更要定期与离休干部的子女沟通,动员他们“常回家看看”,让他们对自己的父母事事关心体贴、细心照顾、精心服侍,力求为离休干部创造一个理解与关爱、健康与和谐的家庭氛围。五是相互关照,同伴尽心。要充分发挥老同志经历相近、语言相通、思想感情容易产生共鸣的独特优势,按照组织指定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居住区域把年龄相对较低、身体相对较好的老同志组成关照组织,或通过“1+1、结对子”的方式,让老干部之间在生活与安全等方面相互关照。
(三)明确任务,丰富服务管理内容。“双高期”离休干部的现实需求很多,赋予服务管理工作的内容也很广,主要涵盖经济供给、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保健、权益维护等各个方面。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现已逐步完善,离休干部的物质生活有了可靠保障。但对“双高期”离休干部来说,仅有经济供给还不够,还需要家庭、单位和社会等方面着力在日常生活、医疗保健和精神需求上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使他们“吃饭不做饭,有病上门看,重活有人干,购物不出院,活动不断线”。一是建立生活照料体系,把日常生活服务做细。面对“双高期”离休干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越来越多的实际,要从衣食住行着眼,使日常生活服务逐步覆盖家务整理、送餐购物、安全陪护等方面,让他们穿得遂心、吃得开心、住得舒心、行得安心;特别是要积极构建平台,把与离休干部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服务项目引进家庭,依托社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志愿服务和市场有偿服务等形式,开展保姆介绍、粮油配送、家电维修、卫生保洁、代理维权等服务,保证离休干部小事不出门、大事有人帮。二是建立医疗保障体系,把医疗保健服务做实。根据“双高期”离休干部的身心特点,要通过有计划地举办健身、卫生、心理等老年保健知识讲座,邀请专家讲授“老年心理自我调节”、“老年人饮食起居”、“老年人健康生活方式”等内容,使离休干部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与此同时,要为离休干部建立详细的个人健康档案,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在定点医院设立窗口,方便离休干部优先就医;依托社区医疗卫生网点对离休干部发放看病优惠卡,对卧床瘫痪的设立家庭病床,定期巡回诊治,入户送医送药;定期对离休干部家属和保姆进行重病急救及护理培训,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沉着处置;为离休干部发放印有个人情况、主要病史、过敏药物和电话号码的医疗救助卡,配备常用急救药品的“保健盒”,以防外出发生意外。三是建立各种活动体系,把精神需求服务做好。根据“双高期”离休干部精神生活日趋单调的实际,要坚持做到重大节日、生病住院、反映情况、每年生日“四必访”,让遇到特殊情况的离休干部及时得到组织关怀。按照居住区域就近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依托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围绕党的各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把中央规定的、组织要求的和大家关注的作为政治学习的重点,注重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对不能参加集体活动的,分工支委或党小组长定期到家里或上医院通报支部工作情况,把上级文件送给他们看,把会议精神读给他们听,让不能出院、不能下楼、不能出门的离休干部都能参加学习教育。依托社区就近设立室内健身房,开辟室外健身活动场所,并按照离休干部的意愿建立各种老年文体组织,适时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也可把活动室建设向孤身或子女不在身边的离休干部家庭延伸,确保外出参加活动有困难的离休干部就近学习、娱乐和过组织生活。通过从生活上“解难”、思想上“解惑”、精神上“解闷”,使离休干部始终保持政治本色和乐观心态。
(四)把握重点,拓展服务管理领域。根据“双高期”离休干部的具体情况不同,要把饮食起居需人扶助、因全身瘫痪等原因完全丧失自理能力的,鳏寡孤独、身边无子女的“空巢”家庭等类型的离休干部作为重点服务管理对象。其中对生活不能自理、子女不便或根本无亲属照料,且个人又愿意过集体生活的离休干部,要动员他们入住社区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机构通过实行长托、短托和日托等形式的托养,从衣食住行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对在城镇居家养老但卧床不起或独居的离休干部,在积极帮助他们雇请保姆的同时,可开通热线电话、安装求助门铃,让他们遇到生活难题、患病求医等情况时,通过热线电话和求助门铃就能求得居住社区或左邻右舍的及时帮助;对在农村居家养老的独居离休干部,凡其他亲属具有扶助能力,又愿意承担扶助义务的,要通过当地组织与双方协商,签订亲属扶助协议书,并经司法公证,在离休干部百年归山后,承担扶助义务的当事人继承被扶助对象的遗产。
(五)灵活方式,完善服务管理办法。“双高期”离休干部的特点发生了很大变化,工作难度不断增大,无论是专职部门还是离休干部所在单位,从管理方法到服务方式都应加以改进,要变消极为积极、由被动到主动。作为老干部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做好“双高期”离休干部服务管理的经验;按离休干部居住区域建立分片包干联系制,从主要领导到一般工作人员都要按照职责分工,采取上门座谈和电话咨询的形式,定期向离休干部了解身体状况、思想动态和实际需求,切实做到走访到户、责任到人、办事到位;要通过设立“养老道德评议台”、签订“养老协议书”、评选“敬老好儿女”等形式,激励子女孝敬老人,使离休干部孤独寂寞的心灵得到慰藉;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将离休干部的一些日常服务管理引入社区,尽量满足离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照、就近发挥作用的愿望。离休干部所在单位要建立现职领导定人、专职人员定责、休干支部定期的“三定”联系制度,经常深入离休干部家中通报情况、了解需求、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特别是专职人员要主动当好离休干部的信访联络员,就离休干部反映的问题代表他们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他们,以免除他们往返奔波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