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养老难”需要政府出钱社会出力
来源:新闻晨报 发布日期:2010-11-18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近日透露,我国将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的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
我国自1999年开始已步入人口老龄化时代,日益呈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的趋势。最近二十年来,随着市场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启动,人口开始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大规模流动。一方面,农村里的青壮年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打工,他们日趋年迈的父母成为了农村里的留守老人,有数据表明,目前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而城市之间的人口流动也在加快,城市里也出现了大量的子女在外地工作的“空巢家庭”,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
在这一态势之下,我国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已不复存在。对于留守老人和空巢家庭里的老人来说,面临着两类问题。其一是经济上的困难,迄今为止,农村里的老人基本上都没有被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之内,出外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收入微薄,很难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支付养老开支,而城市里的很多老人也没有退休收入,经济上面临不同程度的困难;其二是护理上的问题,截至2009年底,我国1.67亿老年人中,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为1899万,占11.4%,他们中多数人逐步进入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状态,不同程度地需要提供护理照料服务。空巢老人由于子女长期不在身边,情感上非常孤独,对他们提供日常性的护理也是满足他们情感需要的必要方式。
解决养老问题上的经济困难,需要国家来承担责任。目前这些经济困难的老人,在他们创造财富的青壮年时期,由于制度性养老体系的匮乏以及受当时经济体制的影响,其创造的财富主要贡献给了国家,并不曾为自己留下足够的养老积蓄。近三十年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掌握的财力越来越雄厚,国家已经有能力将所有老人都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之内,在每年的财政支出中划拨足够的养老保障经费,应迅速提上议事日程。这也是对这些共和国最初的建设者们的一种还债。
但即便养老费用由国家支付,也仍然存在一个对老人进行护理、满足老人情感需求的问题。这些年来民政部门在积极推行集中养老模式,兴建了数以万计的各类养老机构。但总量上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严重不足,我国养老床位总数仅占全国老年人口的1.59%,不仅低于发达国家5%-7%的比例,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2%-3%的水平。这一方面需要兴建更多高质量的养老机构,吸引老人住进来,另外,也应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养老服务之中。事实上很多有经济能力的老人并不愿意进入养老院,他们更愿意居家养老。为老人们提供日常护理,是一个社会性问题,显然政府不可能派出足够多的护理人员进入老人的家庭,但这是可以通过社区和志愿者提供服务来解决的。比如宁波推行的政府购买服务的居家养老模式,其实践表明,只要政府提供一点交通费和饮食补贴,就有大量的志愿者愿意承担对老人的义务护理工作。“养老难”已经成为困扰我国家庭社会的一大问题,是时候加快探索“政府出钱,社会出力”的养老模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