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法定老年节 专家呼吁加快构建养老保障体系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日期:2013-12-30
10月13日,是全国第一个老年节。2012年12月28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每年的九月九日重阳节为中国老年节,标志着老年节从传统的民间节日变成国家法定节日。
我国老年人口2012年底已达1.94亿,今年将突破2亿,且以每年1000万的速度增长,我国已成为当前世界上唯一一个老人人口超过2亿的国家。12日,在京举行的首届老年节研讨会上,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当前形势下,中国应对人口老龄化要作为国家的长期战略任务,巩固家庭养老基础性地位,扩大、增加政府和社会养老责任。国家的公共财政支出应当向老年服务领域倾斜,政府不应做养老服务的供应方,而应变成监管方和购买方。
三大矛盾:未富先老、未备先老、抚养比高
“我国当前已进入老龄化快速阶段,每年增加1000万老人,2033年将达4亿。2053年达到峰值4.87亿,占总人口35%。” 全国老龄办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传书指出,我国老龄化面临三大矛盾:未富先老的矛盾,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基础还很薄弱,我们将长期面临养老与保障的双重压力。未备先老的矛盾,我国的社会体系,特别是社会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尚未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准备。抚养比高的矛盾,到老龄化高峰期,我国的老年人抚养比将达到78%,相当于三个劳动力养两个老年人。应对人口老龄化是我国长期艰巨的战略任务。未来我们要着重建设六大体系:构建全面应对规划体系,可持续老年收入保障体系,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防治结合的健康支持体系,老少共融的宜居体系和共建和谐的体系。
“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需要步入法制化轨道,只有这样才能为所有人提供稳定的安全预期。但法制化轨道并不等于只有刚性的制度安排,还需要注入符合传统道德与伦理的柔性元素,设定法定老年节,就是法律发出的一个明确信号。”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秀榕介绍了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为国家的长期战略任务,在巩固家庭养老基础性地位的同时,扩大、增加政府和社会养老责任,从法律上确定了老年人监护制度和长期护理保障工作,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还设专章增加了对老人社会优待、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等内容,并突出了弘扬传统文化。
老年人突破2亿 政府应变成养老服务的监管与购买者
今年已经77岁的北京大学教授、中国社会法研究会名誉会长贾俊玲说,全世界老人超过2亿的,唯一的国家就是中国。目前我国纯老人家庭(空巢或两代人都进入老年)越来越多,引起全社会对老年人的重视和关注老年人权益保障。
“全社会应尊重老人的社会地位,尊重老年人的人格,社会上有人把老年人作为受欺骗的群体,这是对老年人的侮辱。全社会应重视老年人的需求。”贾俊玲认为,国家的公共财政支出应当向老年服务领域倾斜,对老年人切分的蛋糕应该加大,逐渐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此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还需要更加完善和细化。
“感谢国家对老人节的重视,从民间传统节日变成国家法定节日。带薪休假目前因无完全执行,法定节日就显得尤为重要。比起发达国家,全民享受的法定假日天数并不多,现在增加的老年节,虽是部分公民的节日,希望未来能成为全国的节日。不仅仅是休息权,而是属于民族习惯性节日的庆祝庆贺。中国老年人数世界第一,老年节对中国来说很重要。”
“我国当前有2亿老年人,除了强调老年人和年轻人之间的理解,也应加强政府和社会的相互联系。”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养老处处长王辉认为,当前我们面临机制制转型,原来提供服务的体制,已经远不能适应养老服务增长需求。处理政府与服务的关系,政府不应做养老服务的供应方,而应变成监管方和购买方。
农村老龄人口比例比城市严重
“老年人口的比例分布发生变化,过去说上海和北京是老龄化比较严重的地方,加入了常住人口的考虑之后,最严重的是中西部,重庆和四川。”中国老年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杜鹏指出,而且,我国农村老龄人口比例比城市要严重,老年人里多数老人生活在农村。实际上老年人有30%还在劳动,特别是在农村有40%的60岁以上老人还在下地干活,这种状况并非自愿的,子女外出他不得不下地劳动。
杜鹏解释说,2010年统计显示,能够靠离、退休金作为最主要养老方式占24%,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仍然占到40.7%。更大的差别在于城市和农村,城市靠离退休金占了2/3,而农村只有4.6%,
“我们绝不能成为这个社会上的累赘。”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原劳动保障部副部长王建伦认为,老年人要重新认识自己在国家经济社会当中的地位,我们不是一个单纯被赡养的对象。我们有条件有能力充分调动全民的积极性,让国家顺利地有创造性地度过老龄化过程。
“大多数人都重视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是健康老龄化的升级版,不是简单光谈健康。光有长寿,健康还不行,必须有社会参与。”原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邬沧萍认为,最新的世界卫生组织认为,60-75岁是年轻老人,75-90岁才叫老年人,像我这样90岁以上的叫长寿老人。作为老年人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是有社会责任的,老年人固然应该享受很多权利,但老人也应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而且应该为社会做出贡献。
90%左右老人居家养老 应营造敬老社会氛围
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发言认为,根据国情中国制定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体系。其中绝大部分老年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90%左右的老人居家养老,住在家庭里面,家庭成员主要提供服务,7%也是住在家里,但是主要是家庭和社区的混合服务,社区提供很多的照料。另外仅3%是到养老机构去。
“我们中国老年人未来养老,还是应该根据传统意愿,绝大部分在社区、家庭养老,这是最适合老年人养老方式。” 吴玉韶进一步指出居家养老的优越性,“国际上有经验表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的老年人寿命高于机构养老,这是我们未来发展的重点。”
“老年人是国家社会家庭的宝贵财富,老年人是成就者,智慧者,让老年更享优待是文明社会、文明组织应有的价值取向。弘扬敬老传统,无论国力如何强大,养老保障体现如何发达,都应强化强化家庭养老功能,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的重要性。我们应营造敬老社会氛围,从青少年抓起,应出台敬老的社会政策,从择业、升职、考核等方面给予鼓励政策。” 吴玉韶说。
打造刚性养老保障体系 养老金制度还亟待优化
“形成于战国时期的重阳节沿袭至今,是我国深厚的敬老尊老文化的重要体现。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日为老年节,使这一节日从民间传统成为国家法定节日。”
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指出,中国是当代世界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老年人口规模最大、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弱化最显著的发展中国家,妥善应对人口老龄化客观上攸关全民福祉与国家发展大局。老有所养作为国家确立的重要发展目标需要一整套制度体系来支撑与维系,必须进一步优化、健全普遍养老金制度,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同时还要维护并弘扬优良的民族传统,用中国智慧来解决全球共同面临的问题。只有在法制规范、政府主导的同时,努力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以家庭为基础的多方参与、共同分担的格局,才能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能共享的民生目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中心副主任吕建设表示,为老服务是全社会的责任,我国养老保险基本做到了全覆盖,原来只有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发展到覆盖农村的新型的社会养老保险,一直到城市居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也基本做到全覆盖,为老年人制定了可靠的保障制度。
与会专家学者认为,人口老龄化是国家发展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并妥善应对的重大战略问题。近几年来,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大修订到普遍性养老金制度的建立,再到最近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表明党和政府对保障老年人生活权益所做出的努力成效显著。
专家一致表示,我国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和国家正在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同时,老年保障的法制还需要健全,各项养老金制度还亟待优化,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还迫切需要有符合国情的新思路与具体措施。在努力打造刚性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的同时,还特别需要弘扬敬老尊老的文化传统,营造符合国情的、理性的养老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