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市基层老龄工作现状及改进措施
作者:刘宝坤 来源:兖州市老龄办 发布日期:2010-07-27
兖州市辖管7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60岁以上老年人有7.66万人,占总人口的14.5%,其中75岁以上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的25.1%,已步入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时期。
一、基层老龄工作主要成效
近年来,兖州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实现“六个老有”目标,积极作为,务求实效,老龄事业持续快速发展,为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兖州市委、市政府获得“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优秀组织者奖”,兖州市被评为山东省敬老院建设先进市、济宁市发放老年人生活补贴先进市,市老龄办多次被省、市授予“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做好老龄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在资金及政策上都给予极大的支持。一是将老龄工作纳入总体规划。历届市委、市政府都十分重视老龄工作,把老龄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办公会分别专题研究我市老龄工作。市里定期召开老龄委成员单位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充分调动发挥成员单位与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每年每位老年人3元的标准,设立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为老龄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三是连续四年将为老服务纳入十件实事。2007年,为75岁以上无养老金收入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30元;2008年,为无养老金收入的建国前老党员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元;2009年,为城区困难独居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10年,建立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让60岁以上失地农民都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四是党政主要领导坚持参加老龄工作活动。市委、市政府两位主要领导——市委书记田志峰和市长张玉华,以及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连续多次参加全市老龄工作活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老龄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和保障。
(二)健全组织机构,筑牢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平台。老龄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为此,多年来,兖州市认真抓好市、镇(街道)、村(社区)老龄工作网络建设,努力构筑“党政加强领导,老龄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努力”的大老龄工作格局。一是市委明确了市委常委、秘书长,市政府明确了一名副市长,共同分管老龄工作,并聘请了原市政协主席等三名老干部任老龄委名誉主任,25个主要涉老部门为成员单位,充实了市老龄办的人员,各相关成员单位也都成立了相应的老龄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全市3个街道办事处,7个镇都建立健全了老龄委及老龄办,由副书记分管老龄工作,并配有专兼职工作人员。三是全市436个村(社区)都成立了老年协会,并统一由党支部书记任老年协会会长,从而确保基层老龄工作的有效开展。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老龄工作体系、组织网络不断健全完善。
(三)抓好四项工作,切实将各级优待规定落到实处。
1、实现老年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目前,平均每月有1.7万余名老年人领取兖州市为75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的生活补助费,有654名老年人领取济宁市为9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的养老补贴金。截止目前,兖州市政府共为75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生活补助费1886万余元。在老年补贴发放工作中,通过建立村(社区)发放工作专管员制度,严格户籍年龄认定依据,与成员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做到月月核实,进一步推进了发放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每月月底按时发放,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兖州市审计局对75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进行了审计,非常满意,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改进措施。此外,全市共有131个村(社区)的老年人享受镇(街道)或村(社区)发放的生活补贴,年发放金额330余万元。
2、及时为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按照省和济宁市规定,自2009年3月以来,兖州市免费为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在办理工作中,坚持做到:一是天天办理,确保老年人在五个工作日内能够拿到《老年人优待证》;二是特事特办,对于急需使用的老年人或者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我们立即予以办理,并给予上门服务;三是热情相迎,让老人们高兴来,满意归。目前,每周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约100本,为老年人乘坐公交车、外出旅游等提供了方便。
3、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一是强化司法维权。建立了老年法庭,加大了对涉老案件的审判和调解力度,对赡养、伤害、虐待老年人和其他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做到受理快、判决(调解)快、执行快。对老年人因赡养、医疗事故、人身伤害等提起的诉讼,缴纳诉讼费有困难的,视其情况实行诉讼费缓交、减交、免交。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完善了148服务热线接访制度,建立起一支由律师、公证人员、法律工作者相结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队伍,积极为老年人开展法律服务和援助。三是公安部门加大打击和预防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作出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配合司法审判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切实为老年人伸张正义。四是老龄部门对老年人的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各单位对《老年法》、省和济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市老龄办继续实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查出问题随时解决。
4、实现银龄安康工程再上新台阶。2009年度,兖州市把“银龄安康工程”作为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题、办好事的实际行动,列入了全市老龄工作要点,通过抓好调度督导、典型带动、理赔处置和机制建设四个关键环节,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累计承保人数2.1万人,保费26.43万元,完成理赔98人次,赔付金额18.43万元,赔付率达70%,让遭受损失的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获得了经济保障和心理安慰,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2010年,兖州市再次把“银龄安康工程”列入了全市老龄工作要点,已经为1.7万名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额35万余元,其中,兴隆庄镇37个村全部集体出资为60——80岁老年人办理1份意外伤害保险,共投入资金8.43万元;龙桥街道办事处旧关村为369名60——80岁老年人每人出资50元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共投入资金1.85万元。“银龄安康工程”将进一步推进兖州市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
(四)广泛开展活动,真心实意为老年人送温暖、解难题。市委、市政府时刻把老人们的冷暖安危挂在心上,每年都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为老服务活动,带动和引导全社会尊老敬老和关心关爱老年人。
1、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春节、老人节期间,市六大班子主要领导带头走访慰问百岁老人、高龄老人、知名老人、五保老人和困难老人。2009年10月25日,市委书记田志锋、市长张玉华等,走访慰问兴隆庄镇敬老院老人、道沟村百岁老人。老人节期间,市老龄办、市民政局走访了8个敬老院、2个老年公寓。今年春节,市委副书记王志泉等走访慰问了颜店镇99岁高龄老人。市老龄办对全部百岁老人和高龄老人、100多名特困老人以及部分知名老人、空巢老人进行走访慰问。
2、开展“三个一”温馨爱老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子女为父母献一片孝心、社会为老年人献一份温暖、单位为老年人做一件实事的“三个一”活动,并把这项活动与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学雷锋树新风”、“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热情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实践,读敬老书,做敬老事,写敬老文章,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回报自己的父母做起,人人争当为老服务的志愿者。并采取敬老责任服务区的方式,在老年人居住较多的干休所、敬老院、老年公寓建立联系点,采取结对子、发服务卡等方式,定期为老年人服务,几年来,共为老人们服务1.3万余人次。
3、开展上门送医活动。每年老人节前夕,市老龄办、市卫生局都组织专家到百岁老人和高龄老人家中进行免费查体,为他们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每位老人的具体情况,为老人及家属详细介绍防病和养生知识,提出合理的膳食、运动等建议,使老人们做到了有病早治、无病早防。
4、开展“走进农村、关爱老人”主题活动。3月初,市老龄办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农村,考察农村落实优待老年人政策和老龄工作发展情况,体察老年人的真实生活,为老年人送温暖、献爱心。同时,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尤其是广大老年人对推进我市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强化设施建设,不断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为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水平,在老年人居住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主要抓了三个方面:一是对农村敬老院进行改扩建。按照“向上争取一点,市财政拨一点,各镇自筹一点”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1300余万元,对全市敬老院进行了大规模的改扩建,全部达到省一级标准。近几年,全市敬老院共新增建筑面积7379平方米,增加床位420张,占地总面积达到190亩,建筑总面积达到3万多平方米,床位一千余张,具备了五保对象全部集中供养的能力。二是通过积极探索,形成了推进老年公寓建设的三种模式,即:结合新农村改造建设老年公寓,把老年公寓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在实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时统筹建设高标准的老年公寓,目前全市规划建设了8处农村老年公寓,其中,吴村、官庄、牛楼等已经投入使用,兴隆庄镇专门为老年人建设了6栋二层楼房,共48户。依托医疗机构建设老年公寓,以铁路医院为依托建设了乐龄福院,先后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将其打造成为集休养、养生、医疗、康复为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机构,拥有床位160张,成为鲁西南地区首屈一指的老年公寓。社区投资建设老年公寓,共建成老年福利服务中心、莲花老年公寓、民族老年公寓等五处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公寓床位数达到606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为8张。三是加强老年人活动基地建设。坚持与村庄压煤搬迁、新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各种资源相结合,与企业共建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老年活动基地建设,全市建成各类老年活动基地449处,其中公园3处,博物馆1处,大型广场7处,文化体育娱乐场所34处,镇街敬老院、老年公寓活动场所16处,设施齐全的老年活动中心106个。投资600余万元,兴建了面积3000余平方米的老年活动中心,成立老年大学,毕业及在校学员5500余人。依托老年活动基地组织了老年人门球队、太极拳队、时装队、合唱团、书画院等活动团体,80%的社区成立了舞蹈队、秧歌队、健身舞队等老年文艺活动团体,老年人已经成为基层群众文化的主力军。
(六)切实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尊老敬老的浓厚社会氛围。通过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教育,宣传孝亲敬老典型,开展“敬老月”活动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老龄宣传力度。一是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将老龄工作宣传纳入全市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整合宣传资源,加大老龄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春节期间,市委宣传部、市电视台推出了《兖州:我想对您说》系列报道,专题制作了《加快养老服务建设 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专题片,于2月19日(农历正月初六)播放,在全社会引起了广泛关注。兖州报、兖州电视台、兖州网站等共刊发有关涉老新闻稿件50余篇,宣传老龄工作政策,报道老龄工作动态,推广基层工作经验,展示“六个老有”风采。二是全国老龄工作网站连续刊发我市老龄工作信息。由镇街、市直涉老部门老龄干部为成员的通讯报道组,共向《中国老年报》、《山东老年》、《老年生活报》、《济宁日报》等报刊杂志投稿80余件,报道老龄工作先进典型、老有所为先进个人,今年以来,全国老龄工作网站刊发我市老龄工作信息8篇,《老年生活报》等刊发我市老龄工作信息5篇。三是评选表彰首届“十大孝星” 被列为兖州市十大民生新闻。2009年老人节期间,评选表彰兖州市首届“十大孝星”,并拍摄了“十大孝星”专题片,在兖州一报两台广泛宣传。市老龄办敲锣打鼓,为“十大孝星”一一送去他们与市委书记田志锋、市长张玉华的合影、奖品,更是掀起了老龄工作宣传的高潮。今年1月,兖州市评出2009年度“双十”新闻——十大时政新闻和十大民生新闻,评选表彰首届“十大孝星” 被列为十大民生新闻之一;并制作展板在“两会”期间宣传,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的好评。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全民尊老敬老的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
二、基层老龄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兖州市老龄多项工作实现了重大突破,整体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亟待下步工作中解决。
1、认识存在差距。部分单位、干部对老龄工作认识不足,对老龄工作列不上议程,重视不够,“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未列入财政预算的街(镇)每年用于老龄工作和发展老龄事业的经费不固定,随意性较大,老龄工作经费和老龄事业发展经费难以保障。
2、社会化养老服务任重道远。由于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加快了农村人口老龄化,出现了许多“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削弱了家庭传统的养老功能,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比较突出,成为广大老年人普遍关注的问题。
3、老龄干部队伍建设仍须加强。镇(街)老龄干部多为兼职,普遍存在人员少的问题。
4、活动场所不完善。近年来,城区老年活动场所和设施虽然有了很大的进展,但是,各镇普遍存在老年活动场所和设施数量少、覆盖面窄、功能简单、设备老化、规模小、档次低和易损毁的问题,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活动需求。
5、老年产业有待发展。全市为老年人用品市场提供的产品很少,离市场需求差距很大,对老年产业发展,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为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各级党政领导应该从战略的高度重视老龄工作,按照全国和省、市老龄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实际,尽快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决问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的影响。
(一)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建设。目前,通过各级各部门多年的努力,兖州市老龄工作机构建设有了很大的进步,反映了党委政府对老龄工作的重视,但从老龄工作机构的职能和定位来看,也反映出对老龄问题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应当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把老龄工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工作的总体规划,做到与中心工作同步安排、同步考核、同步落实,确保各级老龄工作都由专门机构负责,为基层老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视基层老龄工作队伍建设。老龄工作的重点、难点在基层。要做好基层老龄工作,必须进一步完善镇(街)、村(社区)两级老龄工作体制,做到老龄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要将老龄干部培训纳入市委干部培训计划。每年举办1——2次老龄干部培训班,教育引导广大老龄工作者深刻认识肩负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热爱老龄工作,忠于老龄事业,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努力打造一支学习型、高效型、服务型的老龄工作队伍。
(三)围绕难点重点开展老龄工作调研。加大老龄调研工作投入力度,尤其要加强农村老龄工作的调研,研究和思考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办法和途径,及时总结富有成效的基层工作做法并加以推广。在此基础上,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争取再出惠老政策,让老年人更多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品位。
(四)强化基层老龄工作宣传。通过媒体和网站,以及社区宣传栏、文化走廊、敬老宣传一条街等方式,加强老龄工作政策法规、老龄事业发展成果、老年人权益维护、老龄工作动态、先进典型和老年人风采宣传,增强老龄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尤其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老龄工作的关注和重视,努力营造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