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农村空巢老人基本情况浅析
作者:于海深 张震 来源:泰安市老龄办 发布日期:2010-07-27
泰山区共有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26个行政村,老年人39779人,占总人口的11.05%(总人口36万人)。其中,农村老年人25100人,占全区老年人的63.06%;空巢老人1552人,占农村老年人的6.2%。今后老年人口还将以每年超过3%的速度递增,人口老龄化形势越来越紧迫。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和家庭结构的逐步小型化,空巢老人的数量在近年也相应地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
一、农村空巢老人的基本情况
(1)按身体状况分:残疾的32人,占空巢老人的2.06%;需要常年服药,身体状况较差的260人,占空巢老人的2.06%;身体状况一般,有劳动能力的346人,占空巢老人的22.3%;健康的914人,占空巢老人的58.9%。
(2)按老人的自身情况分:全区农村1552位空巢老人中有孤寡的240人,占空巢老人的15.46%;
(3)按居住情况分:空巢老人中独居的 1451人,占空巢老人的93.49%,祖孙同住的101人,占空巢老人的6.5%。
(4) 按经济收入分:月收入在1000元以上的283人,占空巢老人的18.23%;月收入在800-1000元以上的382人,占空巢老人的24.6%;月收入在500-800元以上的216人,占空巢老人的13.92%;月收入在300-500元以上的462人(含的集体供养的240人),占空巢老人的29.77%;月收入在300元以下的209人(含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151人),占空巢老人的13.47%;
(5)按生活来源分:有养老保险和养老补贴的847人,占空巢老人的54.5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151人,占空巢老人的9.7%,集体供养的240人,占空巢老人的15.46%;完全靠子女供给的211人,占空巢老人的13.4 %,自谋生活的95人,占空巢老人的6.12%。其它8人,占空巢老人的0.5%。
(6)按年龄分: 空巢老人趋于低龄化。低龄空巢老人60至79岁的为1209人,占空巢老人的77.9%;高龄空巢老人80岁以上的为343人,占空巢老人的22.1%。
(7)按独居情况分:夫妻二人生活的816人,占空巢老人的62.2%,祖孙同住的101人,占空巢老人的7.7%。老人独自生活的395人,占空巢老人的30.1%(此项数字不包括集体供养的240位五保老人)。
(8)按子女情况分:与子女同住一村的891人,占空巢老人的67.91%,与子女不住在同一村的71人(指子女在城区或其他地方购买住房的),占空巢老人的5.41%,子女在外地打工的350人,占空巢老人的26.7%。
二、空巢老人产生的原因
1、空巢老人家庭的大量出现,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群体结构发生变化的结果,是经济发展和生活质量提高的表现。一方面是长期以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出现的较低生育率;另一方面是经济的快速增长,人民医疗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使人类在健康和长寿方面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人口寿命大大延长。
2、生活困难与当前社会竞争的加剧造成子女外出工作,外出经商,特别是经济落后的农村,外出打工的人员越来越多,大部分家庭里的中青年全部外出打工,因此出现了空巢老人向低龄化发展的趋势。在家留守的老人不但要承担着全部的家庭生活重担,有的还要抚养孙子孙女,背上了沉重的负担。
3、老年人与子女存在代沟造成空巢。一是在当前农村,比较典型的是,成年后的子女与老人分家,吃住不在一起。分家后,有的距离老人还算比较近,空闲时可以适当地照顾一下。然而有的却相离很远,基本上处于与老人隔绝的状态。
4、居住拥挤、子女再就业迫使老人空巢。有的还一家三代人拥挤在一起,为了改善老人居住环境,让老年人晚年生活的轻松愉快,子女们为了自己的事业、家庭和未来,纷纷外出再就业,离开父母造成老人空巢。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既是家庭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家庭养老是老年人的普遍养老方式,随着子女纷纷外出务工,一旦家庭“空巢化”后,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老年人需要亲情的尉籍和生活照料,在这方面子女在老年人心目中有不可替代的位置。随着空巢老人队伍的不断加大,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
1、经济收入低,生活质量差。目前农村老人除了五保户老人补贴及部分老人享受低保金外,绝大部分农村老年人没有社会养老保障。就泰山区来讲,126个行政村中只有44各村实行了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只占行政村数的34.9%。而享受到补贴的老人也进展到农村老人数的43.8%,也就是说还有50%多的老人要依靠自己劳动所得和子女补贴。老人的劳动主要是种地,由于子女不在身边,许多农活要请人,成本高,收入低。
2、无人照料,安全隐患突出。特别是孤寡、独居、与孙辈同住的空巢老人。日常生活尤其是老人生病,需要子女陪同上医院治疗时,子女不在身边,更显得孤独无助,甚至会危及生命安全。
3、隔代教育造成老年人生理和心理负担重。如果仅仅照顾孙辈的生活起居,只是增加老人的生活压力,增加劳动强度。
4、“空巢老人”缺乏精神慰藉。感觉孤单寂寞老年人面对“空巢”,会觉得在感情和心理上失去了支撑和依靠,觉得自己的存在不再具有价值。
四、下一步做好农村空巢老人工作的思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将会进一步加快剩余劳动力转移,也必将使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同时也在加速人口老龄化,空巢老人占老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突出问题,解决好当前社会中存在的“空巢”老人家庭的现象,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做工作:
1、把老龄工作纳入经济发展整体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为目标,把发展老龄事业作为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不断强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关心支持老龄事业,为老年人事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2、大力宣传贯彻《老年法》,加强“孝道”文化宣传,提高全社会敬老、养老的意识,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要开展评优树模活动,大张旗鼓的宣传尊老敬老的先进事迹,表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先进典型,依法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正义。
3、建立空巢老人档案。熟悉、掌握本社区所有空巢独居老人家庭情况,建立每户独居老人家庭的情况资料。根据每户独居老人家庭的不同情况,采用或每日、或定期、或上门探望、或电话问询等方式,及时了解独居老人的情况及服务需求,并联系相关的服务单位和人员给予帮助解决。
4、做好家庭赡养协议书的签订工作。按照 “四签三不签”的签书要求,首先要保证老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子女的水平,其次要保证子女赡养费给付及时,地要做到及时签订,不拖不落。
5、做好医疗服务工作。首先减免老年人的医疗费用。认真落实老年人住院给予减免治疗费、检查费、住院床位费20%的优惠;老转业军人、老烈属就医住院床位费减免30%的医疗优惠服务的意见其次建立了查体优惠制度,建立起健康档案。第三抓好农村合作医疗。在经济条件好的村(社区)免除了老年人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目前,农村老年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达到了24498人,占农村老人数的93.6%,城镇老年人参加医疗保险的达到了11310人,占城镇老人数的93.4%。力争老年人参保率达到99%以上。
6、逐步建立农村养老制度。一是加大推行实施村民生活补贴制度的力度,列入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纳入全区年度考核,力争2010年村民生活补贴制度的普及率达到60%。二是认真实施区政府《泰山区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和《泰山区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办法》,对所有出让土地的村进行调查摸底,对土地出让金已经到位的必须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先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出让金未到位的也要拉出单子,列出计划,做好全员加入养老保险的准备工作,为农村老人的养老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提高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规定》精神。严格执行60岁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增发其最低生活保障金额的10%,三无老年人(无法定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增发其最低生活保障金额的20%,对赡养70岁以上老年人的最低生活保障户增发其最低生活保障金额的10%,对特殊困难家庭中,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增发其最低生活保障金额的50%规定,把政府的关怀真正落实在行动上。四是做好“泰山区特困老年人救助基金”的发放工作,对全区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病残、高龄老人及需要救助的老年人实施社会救助。确保一人不落。五是加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工作力度,努力达到60%的工作目标。六是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内容向多元化延伸。在做好六个老有的基础上,大的方面向法律维权、精神慰籍、心理疏导、照料服务、临终关怀延伸,小的方面向日常生活的各个环节延伸,把工作做实做细,扎扎实实地开展日常生活服务。解决老年人的吃饭难问题。要建立对口帮扶档案和困难老人登记表,组织开展了党员联户、社区干部包户、居民互助等活动。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各种应急服务。如家庭卫生清洁、特殊用品的购买、临时的出行、洗浴或病重医疗救助、家政服务等。包括为老年人代请保姆、钟点工、临时服务工,提供做家务、买菜、送饭、修理、陪医等。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建立查体制度,健全健康档案,开设家庭病床,为老年人送医送药,实现大病去医院,康复在社区,日常护理进家庭的良性循环。开展法律服务。调处涉老纠纷,对一些侵犯老年人权益的案件,提供法律援助。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