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打造“健康养老”示范城市
来源:温州日报 发布日期:2014-10-17
机关事业单位空置用房,优先用于养老服务;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加强老年人居住环境建设;创设社工、义工、护工“三工联动”机制……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做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我市打造“健康养老”示范城市的目标,同时制定《温州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重点任务分解表》,将各项重点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
据统计,截至去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20.65万人,占总人口的15.09%,人口老龄化呈现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和空巢化特点。
今年7月30日,民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通知,确定温州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8月初开始,我市凝聚各方心血,起草了该份《意见》,为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可鉴经验。
温州日报第一时间获取该份《意见》,并提炼以下关键词,进行解读。
关键词 用地保障
按照一定标准编制老年人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新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同时严格配建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新建养老服务机构项目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并符合规划的,应当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予以安排。鼓励盘活存量用地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鼓励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投入建设农村养老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间资本、政府均可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兴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鼓励村三产留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服务。
关键词 金融支持
建立与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将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留存部分按不低于50%的比例集中使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民间资金发起设立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和组建养老机构资产管理公司。
鼓励商业银行开发适合养老服务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担保方式,探索信用担保等方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企业及其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关键词 医养融合
将服务老年人为主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纳入各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完善三级医院老年医疗设施。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特色专科,接收诊断明确的非急性期疾病及康复期老年患者。推进医养融合服务社区化,优先对老年人提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向护理型养老机构转型。
稳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障水平,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在申请纳入医保定点时予以优先照顾。强化医保支付导向,开展医保支付向养老机构延伸试点,鼓励建设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探索符合实际、覆盖城乡的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同时,大力推进我市全国老年人健康生活指导管理模式研究试验基地建设。
关键词 养老管理
对符合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立条件并取得《社区养老服务证书》的养老机构采取备案制。凡在我市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在具备相应条件的前提下可对其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并保证这类机构的资产所有权。
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力度。原则上各县(市、区)都要建设1所以上护理型为主的公办养老院,今后新建的公办养老机构和改造提升的农村敬老院实行市场化运行。积极稳妥地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企业。
关键词 居家养老
创新、优化为老服务产品的政府采购办法。制定社会力量举办社区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建立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创业孵化基地,优先吸纳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并提供创业营业用房和相关政策扶持。
加快实施养老服务“信息惠民行动计划”,推进养老服务网上办理。政府有关部门向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有序开放政策信息资源。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运用互联网技术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建立养老服务领域慈善行为导向机制,促进公益慈善资源与财政、行政资源有机衔接和优势互补,积极引导各种公益慈善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
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功能和社会组织作用,探索社会组织自治运营管理模式。
关键词 人才培养
在温州民政管理学院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依托院校、医院、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通过补贴、奖励等制度鼓励大专院校学生到养老机构见习。
保障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在各养老机构之间有序流动。制定养老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吸引专业社工人才,创设社工、义工、护工“三工联动”机制。
关键词 产业集聚
合理规划布局养老服务业集聚区和养老服务特色产业基地。培育打造一批优秀的养老服务业园区,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命名为省级现代服务业聚集区,享受政策支持。着力培养老年产业集群,扶持连锁经营并具备一定规模的品牌养老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老年生活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特色产业制造基地。
引进台湾知名养老服务集团和连锁机构,打造海峡两岸养老产业合作开发示范区。建立海峡两岸养老康复护理技术培训交流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