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传书:推进养老保障、服务和老龄工作“三个体系”建设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日期:2011-03-02
“我国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等“三个体系”建设取得新发展。” 2月25日至26日,2011年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在昆明市召开。民政部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陈传书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传书指出,《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各地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工作相继展开。山东、上海、江苏、广东、黑龙江、山西、安徽、云南、江西、湖南等地陆续开展了本地的战略研究。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得到较好落实,“十二五”期间的老龄事业发展受到重视。2010年,全国老龄办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中央国家机关25个部门参加,对《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评估检查。各地老龄工作机构均以各种方式组织了评估检查。以评估检查为促进手段,有力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并为制定“十二五”规划打下了良好基础。
陈传书表示,中国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等“三个体系”建设取得新发展。如北京、天津、山西、河南等地大力推进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进程,山东、吉林、江西、贵州、宁波等地出台相关政策促进养老服务发展,浙江、湖南、吉林等针对性地加大了向农村地区拓展延伸的工作力度。河北、江苏、江西和山西等省,以省政府和省老龄委名义召开全省养老服务工作会议。贵州、江西、陕西等地加强了农村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甘肃将2010年作为老龄办“作风建设年”,河北下发“老龄工作指标体系”,广东、云南组织开展老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地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众组织建设工作取得了比较大的进步和发展。
老年权益保障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已经进入全国人大的修法议程。山东修订了《优待老年人规定》,江苏起草并修订了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湖北8部门联合发文加强老年优待工作。辽宁人大常委会6名副主任分别带队进行老年权益保障执法检查。
老龄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各地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发展非常不平衡,差别很大。少数地方对老龄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老龄事业发展滞后。有的经济条件不错的地区老龄事业反而落后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二是老龄工作理论研究和体制机制改革滞后,投入效益不佳和资源配置不够合理问题日益突出。三是老年人力资源、社会力量和市场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加重了人口老龄化挑战的严峻性。客观而言,我国现阶段还没有进入人口老龄化严重阶段,但是,不少地方的老龄问题已经很突出,究其原因,国家财政投入不足只是其中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缺乏科学的理念和有效的组织。这次会议特邀三个市、县级单位介绍经验,他们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通过加强老龄工作,以较少的投入解决了较大的问题,做到了低成本应对老龄化。值得各地学习,也值得我们对照反思。
陈传书强调,要认真搞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国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草案)》有6个的基本特点。一是加快了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进程。“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覆盖全体老年人。二是加快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争取实现全国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老年人口的30‰。这样也就大大缩小了与中等发达国家的差距。三是更加注重老年健康支持体系建设,把老年卫生保健、疾病防治、医疗服务、失能护理等提到了重要位置。四是更加注重老年宜居环境和家庭发展,把创建“老年友好型城市”“宜居社区”和“温馨家庭”列为重要内容。五是更加注重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和老年社会管理工作,把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纳入了规划。六是更加注重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包含不少改革内容。整个规划思路,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使广大老年人健康、充实、有保障、有尊严地生活,形成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和谐的新风尚,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希望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在全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更加细化、深化、具体化地搞好本地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