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会在京召开
来源: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11-04-11
为积极推动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2011年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民政部规划财务司、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于2011年3月30日在京联合召开了“2011年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布置会”。全国各省(区、市)发改委社会处和民政厅(局)规财处、福利处约150名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民政部规划财务司冯亚平副司长主持,民政部规划财务司陈越良司长、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陆颖司长和国家改委社会发展司苏国副司长共同就如何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如何做好2011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及2011年试点工作方案进行了具体部署。
陈越良司长从全面实施养老服务体系试点工作是科学编制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支撑、是推动规划项目实施的重要基础、是充分发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示范作用的重要举措等三个方面谈了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同时,就准确把握2011年规划试点方案精神和扎实推进2011年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陆颖司长就如何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谈了三点意见。一是要以贯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精神为统领,科学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要求试点工作在政策创制上有突破、在资金投入上有突破、在运行机制上有突破、在能力建设上有突破。二是以落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为抓手,统筹安排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三是以启动实施“敬老爱幼工程”为载体,全面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苏国副司长重点谈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充分认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十二五”社会事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意义。二是坚持改革和发展并举,将2011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要求落实到实处。要求试点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保障基本,把握好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人群和主要内容;鼓励竞争,择优选取试点项目;创新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设施;落实配套,确保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不留缺口。三是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统一思想,分工协作;严格程序,抓好前期;开拓创新,及时评估;全力以赴,做好当前工作。
总体来说,布置会达到预期效果,统一了认识,理清了思路,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并要求各省(区、市)认真学习领会三位领导的讲话精神,会后要向厅、委领导汇报,成立相关组织协调机构,落实责任,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编报2011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建议方案的通知精神,于4月15日前保质保量将建设方案草案上报,并于4月30日前正式报送试点项目申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