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照护产业发展迫在眉睫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2-11-07
近日在重庆召开的第七届中国老年产业博览会2012年老年产业发展论坛上,众多与会专家担忧,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急剧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与老龄事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中国老年长期照护产业的发展成为共同关注的焦点话题。
——人口老龄化发展加快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不足成本高昂
中国老年学学会常务副会长赵宝华介绍,老年长期照护服务随着社会需求的日益增长,目前已经存在供给严重不足、床位结构不合理,以及部分公办养老机构服务定位不清、政府发展养老机构的体制和机制出现缺陷等问题。同时,因社会地位低、工作辛苦、收入少等问题,我国护工队伍目前严重匮乏,仍需国家政策扶持。此外,由于我国没有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除了“五保老人”和“三无老人”外,绝大部分失能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照护费用都是由老人自己或子女承担。随着城市房地产价格的上涨,长期照料费用将日益提高,老人长期照护成本高昂,多数家庭很难承担。
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据悉,2011年全国老年人口总量1.85亿,2014年将突破2亿,2026年或将突破3亿。我国失能老年人口的规模将持续增长,2011年全国约有1695万,2030年我国失能老人约为3322万。2010年城市空巢家庭约为57%,农村空巢家庭也近50%。
因此,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是化解老年失能风险的最重要制度安排。人在老年阶段面临收入风险、疾病风险和失能风险三个基本问题。在现代社会,前两个风险要靠养老保障制度和老年医疗保障制度来化解,而失能风险必须依靠建立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来化解。
“从现代社会公共服务角度看,建立老年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是老龄社会公共服务的一个重大问题。在老龄社会条件下,将要求重塑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格局,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大部门作出重大调整。”赵宝华说,“建立老年长期照护制度和服务体系,是提高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的制度保障,是推动投资和消费,拉动金融、保险、护理等现代服务业,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新生推动力。”
——来自老年长期照护制度的国际经验的中国启示
长期照护服务的制度性安排,要走护理保险的道路。按照资金筹措方式,国际上将长期照护制度分为三种模式:第一种完全福利模式,由国家税收筹措资金。第二种社会保险模式,服务资金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多方分担,服务费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第三种商业保险模式,由个人、企业或者国家以不同程度的参与购买商业保险来筹措资金,或者完全由个人支付。国际经验证明,高福利国家先后发生的财政危机,已使第一种模式逐步被抛弃;后两种模式总体都是有效可行的,其共性的经验是解决失能老人照护问题,必须走护理保险的道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介绍,未来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2055年左右达峰值。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抚养比为0.33左右,到2050时达0.5以上。
实行单一社会保险模式,或实行单一商业保险模式,都有一定局限性,必须取其他们的优点,实行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有机结合。以日本、德国、荷兰等国家为代表的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已经被证明,覆盖面宽,公平性强,是一种比较成功的资金筹措模式。但需要有强大的资金支持和政策强制力度。
赵宝华表示,中国2011年GDP约7万多亿美元,人均GDP为约5000美元,经济总量只是美国的三分之一,人均水平仅是美国的十分之一。显然,我国目前不具备建立独立的长期照护社会保险的经济条件。
综观国际经验,长期照护资金筹措的第三条道路,即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结合,将是我国目前唯一可以选择的方式。出路是以筹资多元的社会保险为基础,商业保险为补充,并与个人储蓄相结合。
老年长期照护保险的给付,应坚持“服务给付”为主,“货币给付”为辅,使保险给付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