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网站无障碍
  首页 | 协会简介 | 协会动态 | 媒体关注 | 政策法规 | 国际老龄 | 产业前沿 | 老年用品 | 老年文化 | 金融服务 | 人才培训
    会员中心 | 地方动态 | 热点专题 | 老龄新闻 | 专家视野 | 产业研究 | 宜居养生 | 老年旅游 | 科技养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 --> 协会动态 --> 阅读

老年人今后如何买保险

 来源:山西晚报 发布日期:2013-03-27


近日,保监会向各家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规范银邮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禁止向70岁以上老年人推销保险——


近日,有多家媒体报道称,为了进一步治理银保销售误导问题,保监会近期已向各家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规范银邮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保险销售对象和产品作出要求,其中,备受关注的一条是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向60岁以上老人销售期缴产品,不得向70岁以上老人推荐任何保险产品。

这一消息也让不少消费者拍手称赞,认为新规定确实可以保障老年人的利益。不过,记者走访发现,相比年轻人,老年人购买寿险而得到保障其实并不明显,而且一直以来,老年人在购买保险过程中都会受到年龄、额度等多方面的限制。那么,新规对于老年人投保会有怎样的改变?上了点年纪的人又该如何投保?对于那些想为父母购买一份保险来尽孝心的子女来说,什么样的保险产品更适合父母?


1新规出台“存单变保险”或成过去式


市民黄女士70多岁的母亲去年到银行办理储蓄业务,当时工作人员向其推荐一款“理财产品”,每年存2万元,存5年,收益率要比定存高,黄女士的母亲就将2万元买了“理财产品”。回到家,黄女士发现母亲买的其实是保险产品,而且10年才能取出来,“父母年纪已经很大了,这钱存在那儿那么久,根本没有意义。”黄女士马上找到保险公司,由于还未过10天的犹豫期,保费终究是要回来了。事实上,近年来,省城像黄女士母亲这样的情况并不在少数,老年人到银行存款,却被推荐购买“高收益”的“理财产品”,甚至承诺“三五年就可以取出”,待时满之日,发现这款保险产品不仅收益很低,期限长达10年之久,退保还要损失本金。

根据保监会此前公布的2012年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12年,保监会共接收保险消费者有效投诉案件16087件,同比增长205.78%,在违法违规类投诉中,各类销售违规3426个,其中涉及销售误导的2979个,占人身险公司违法违规类投诉的85.28%。

不过,随着保监会《征求意见稿》的出台,“银发”人群有望彻底脱离存单变保险的“陷阱”。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向60-70岁年龄段的老年人推荐期缴产品(期缴指分期支付保费),不得向70岁以上老年人推荐任何保险产品。

为尽可能减少销售误导现象,此次《意见稿》还欲对银保销售起点进行限制,规定期缴产品年缴保费原则上不超过客户年收入的20%,趸缴产品(趸缴是指一次性付清所有保费)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客户的年收入。对于起售金额,原则上趸缴不低于5万元,期缴不低于1万元。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银保产品中,将投保犹豫期扩大至不得短于20天(目前寿险产品的犹豫期是10天)。同时,还强化了投保双方的信息对称问题,包括在保单封面上,必须印上风险提示语等等。


2风险较大老年人买保险限制多


对于保险业务而言,老年人本就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而随着《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则让老年人投保这一话题再次进入大家的视线。记者对此也走访了一些省城寿险公司,多数都对《征求意见稿》表示了认可和赞同。“其实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我们也认为很多保险产品并不适合老年人购买,而且相比年轻人,老年人购买后的效果并不明显。”省城一家寿险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方面,人寿保险产品的费率一般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提高的,老年人购买的产品费率会很高,而退休后的老年人一般情况下收入会低于在职时的工资,交费能力有所下降;另一方面,人寿保险无论是在保障还是在收益方面更多的是强调随着时间的延续而产生的积累作用,老年人购买人寿保险时间和积累的作用显然不明显。

同时,记者也发现,由于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并不是保险公司愿意承保的对象,因此老年人购买保险时还存在不少限制。“老年人身体状况较差,是疾病、死亡的多发群体,尤其是老年医疗险,赔付率之高是可以想象的。老年人要获得和年轻人一样的保障,保险费率必然要提高。但对老年人而言,花2万元的保费买1万元的保障,这显然不划算。保费太高投保人买不起,保费太低保险公司风险太大。所以,市场虽然对老年人保险的需求很大,但多数保险公司并不愿意承担风险去开发这类产品。”上述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目前省内各家保险公司一般都把投保年龄限制在65周岁以下,有些养老保险、重大疾病险则将年龄限制在55—60岁。即使在承保范围之内,但过了50岁,保险公司的核保也会要求投保人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体检,有一两项体检指标不合格,投保要求便会遭拒或者保费被提高。

而且,由于健康状况等客观原因,老年人在险种选择特别是投保健康险、意外险等保障类险种的时候,所能投保的额度是相对较低的。


3老人投保有必要 量入为出按需投保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不少消费者举手欢迎的同时,也有一些年轻消费者表示,老年人投保本来就限制多,现在又禁止向70岁以上老年人销售保险产品,那在这样的情况下,是不是就不能为父母投保了呢?

对此,省城保险人士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是针对通过银行渠道销售的分红及两全保险,这类产品对于老年人来说容易出现保费倒挂,即保费会随着年龄的增大而提高,老年人买储蓄型的保险要交的保费也比年轻人多,所以并不适合。但这并不意味着老年人就失去了投保的意义,比如,对于重疾险来说,尽管同样会出现保费和保额倒挂的情况,但是一旦老人在投保两三年之后患上重大疾病,保险就可发挥作用。“所以,老年人投保前首先要了解产品,尤其要注意投保年龄的限制、保障范围、责任免除事项等。另外,填写保险单时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身体状况等。因为如果故意隐瞒部分信息,可能会导致无法获得理赔金,而且如果个人资料不准确,也不利于保险公司跟进后续服务。此外,在投保成功后一定要配合保险公司做好电话回访工作。电话回访可以帮助老年人再次了解个人权益、所需关注事项,避免销售误导,从而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自身权益。”

最后,该保险人士还提醒老年人,在投保时要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选择适合的产品。同时,要在不影响自己生活品质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交费年期和交费金额。另外,由于年龄越大保险产品的费率也是越来越贵,因此投保要尽量提前规划。“从保险产品的费率角度考虑,子女在父母尚算年轻时为他们投保,保费相对更加便宜。以重疾险为例,如果投保年龄相差10岁,在购买保额相同的同一款产品时,保费有时会相差20%左右。”


4老年人险种少意外险是投保首选


“我爸爸今年60多了,身体较弱,想给他买保险,可问了几家保险公司,都说这个年龄除了意外险,疾病医疗方面的险种已经没机会买了。难道老年人真的没有合适的保险可买吗?”最近,市民吴先生想给父亲上保险,却频频碰壁。事实上,由于年龄和健康条件的限制,老年人可以选择的保险产品很少,即使有,也多少会有不少门槛。那作为子女来说,要怎么选择老年人保险呢?

对此,省城一家保险公司理赔部负责人表示,老年人由于身体不像以前那样灵活,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远高于其他年龄段,特别是在交通事故、火灾及其他意外情况中都容易受到伤害。因此,一份意外伤害险应作为老年人保险规划的首选品种,“意外伤害保险具有保费低、保障高的特点,而且老年人在65岁之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不需多缴,保障一样不少。而且有的保险公司专门开发出针对老年人的意外保险,涵盖骨折与关节脱位意外、交通意外、一般日常意外,首次投保年龄甚至可以达到80岁。不过,老年人专属意外险则比普通的意外险要贵,保障范围和保额也相对更低。”

另外,由于人到老年后患病的概率增高,购买健康保险就变得非常重要。但是,目前保险市场同一种保险,越年轻的人所缴保费越少,保额越高,而年纪越大的人,所缴保费越多,保额越低,相比之下,购买住院医疗保险或者综合医疗保险则比较合适。

最后,老年人要想保证较高质量的退休生活,仅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远远不够的,应考虑一些养老产品作为社保的补充。而且退休的老年人,赚钱能力已下降,子女要想孝顺父母,让他们安享晚年,应选择一份稳定、固定、返还的养老保险产品来为他们养老。上述保险理赔部人士表示,养老险的主要功能在于提供保障,如果不考虑分红,其收益可能最终低于银行存款,但可以达到强制储蓄的目的,不过养老险越早买越划算。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第十四联合党委 第一…
 中国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十年磨一剑 助…
 上海及长三角军休干部医养融合、智慧养老…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生态康养产业规划服务工…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文艺和体育工作委员会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第十四联合党委一行赴…
 第二届老龄产业发展论坛在京举行
 中央社会工作部召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第…
 
 
 应对老龄化:经合组织建议各国调整退休年…
 从延迟退休到提供培训 应对老龄化趋势各…
 疫情下的英国养老院:每周亏损1万英镑,…
 乌拉圭新冠肺炎病例超过600例 政府将…
 英媒:英国养老院护工迫切期待接受新冠测…
 健康老龄化已成为欧洲研究的重点之一
 除了老龄化,还有这点导致意大利新冠肺炎…
 英养老院征集志愿者陪老人网聊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关于印发《旅游景…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第三批大众创业万众…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 老年人…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国老龄协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老龄产业标准信息网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协会简介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版权所有 © 2010-
ICP备案号码: 津B2-20070187 天津盛世阳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制作
北京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北京市公安局网络报警报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