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社会:养老金怎么改?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日期:2013-09-02
作为关乎每个人生活的重要制度,养老金改革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正在抓紧研究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并将在适当的时候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据了解,来自社科院、人大、清华、武大等院校的多个专家团队参与制定了多套改革备选方案,并要求在7月底提交有关部门讨论。
是的,养老体制改革在一片争议声中步步逼近。从延迟退休到取消双轨制,从养老金入市到改变养老金缴费比例,人们的关注都始终围绕那几个问题:养老金如何保障退休后的老年生活?养老金怎样改才公平?老龄化社会何解?
8月12日,清华大学提出的养老体制改革方案率先在人民网上公开。清华大学方案认为,根据精算原理,在平均寿命75岁的条件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应为60岁,而2030年前后中国人均寿命或达到80岁,领取养老金的年龄相应提高到65岁。这就是专家说的“延迟领取养老金”。
方案提出,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第二,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
自这个“清华版”养老金改革方案公之于众以来,该方案的主要设计者、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一方面忙于向公众澄清方案中所提出的“提高领取养老金年龄”和“推迟退休年龄”并不是一个概念,另一方面也在认真收集各方对方案的反馈意见。
22日,杨燕绥和她的团队完成了对方案新一稿的修改,在提高领取养老金年龄方面增加了对困难群体的托底政策,提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可以在65岁之前提前领取部分养老金。
“退休了,不让拿钱”,这是什么意思?人们的生活靠什么解决?尽管做了各种修订,但方案一出,还是引起了社会热议。杨燕绥称,她们根据多方反馈的意见做出了修改,提出在提高领取养老金年龄的过程中,国家应当有社会政策托底。
她的团队建议,在目前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结合的“统账结合”制度基础上,将养老金变为“国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储蓄养老金”的二元结构。前者保基本,不同人之间差距小;后者则拉开差距。杨燕绥团队认为,未来实现“国民基础养老金”下的老有所养,从财务上说不成问题。但在老龄化社会中,除了向年轻人要钱(即国民基础养老金)养老,还应该鼓励老年人出来工作。
以美国制度举例,美国在1981年推出的401(K)计划,这是一个具有推迟领取养老金年龄、保障职工家庭生活和拉动老龄人口消费的多功能的“补丁政策”。401(K)指的是国内税法第401条K款,规定雇主和雇员在税前列支建立个人储蓄账户,在59.5—70.5岁之间以年金的方式用尽这个账户的资金,否则政府将征收很高的税,超过50%的公司职员参加了这个计划。
杨燕绥称,下一步中国养老金改革也需要制定类似的政策,有两个困难群体需要有托底的社会政策。一个群体是50岁女性企业职工,在未来17年里推迟15年领取养老金确实有困难,应当根据国务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政策,对50—60岁就业困难的女职工进行职业培训,引导她们居家就近参与养老服务业,保障她们获得相当当地1.5—2.0个人生活费的最低工资,养老服务业也能承受得起。再有困难的人,可以通过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提前领取部分养老金的方式解决。另一个群体是艰苦岗位职工,应当根据岗位艰苦程度分别界定提前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严禁造假。
公开表示这个方案“欠妥”的专家并不少:中国社会科学院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唐钧撰文称:对于大多数退休后养老金将是维持生活唯一经济来源的劳动者,“领取养老金”和“退休”究竟是不是一回事呢?再者,在中国,这样的劳动者又有多少呢?恐怕又要提到这个数字,估计要占70%。唐钧表示,大龄劳动力会因为就业、收入的不稳定同时还要缴纳养老保险费而心生怨恨,青年劳动力则会因为就业机会缺乏同时体面的工作更难觅而满腹愤懑。显而易见,其后果会超出经济社会的范畴,其实这是绝大多数中国人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养老改革是个关乎民生、又十分复杂的事儿。按照专家的话说,十分重要的是,既要考虑经济理性,也要考虑人文关怀。这就是说,保险精算是养老保险方案的基础,但不是唯一的依据。决策还必须考虑“国情”,亦即在当前国内经济社会大环境中,这个方案是否行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