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迈出公平养老第一步
来源:农民日报 发布日期:2014-02-21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月8日《新京报》)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事实上,由于新农保和城居保两种制度极为类似,有些省份在2011年城居保起步之初直接就将两种保险制度合二为一。截至目前,已有15个省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制度层面全面实施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已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
建立全国统一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看点不仅在于整合机构、节约成本、提高效率,更在于构建公平养老体系。在原有制度下,新农保每人每年缴费从100元到500元不等,共有5档选择,城居保每人每年从100元到1000元,有10档选择。同样是多缴多得,农村居民的缴费标准和保障水平却要比城镇居民低几个档次,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也影响了一部分人参保的积极性。如今,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予以统一和规范,让一亿多参保对象打破城乡身份界限,平等享受社保制度的阳光雨露。
目前,全球已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起不同程度的全民养老制度。从国际趋势来看,覆盖率较高、体系较为成熟的国家,养老保险大都采用统一制度。反观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体系长期处于城市与农村分割、私人部门与公共部门分立的“碎片化”状态,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保等五大制度各自为战,缴费标准和领取标准不统一,甚至差距很大。近年来,关于养老制度整合并轨的呼声日渐高涨。新农保和城居保都是近几年建立起来的,没有历史遗留问题,制度设计上又非常相像,率先推动二者的整合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符合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政策理念,也能够为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等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累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