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缩小老年人优待城乡差距
来源:浙江在线-绍兴县报 发布日期:2014-07-24
民政部部长、全国老龄办主任李立国22日表示,由于条件限制,相对而言,农村老年人实际享受的优待项目存在项目少、水平低、范围窄的问题,要按城乡一体化发展思路,在完善社会保障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上,逐步缩小城乡老年人“同地不同待遇”的差距。
全国老年人优待工作会议22日在京举行。李立国在会上指出,老年人优待工作不仅要锦上添花,更重要的是雪中送炭,着力解决好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他表示,要针对农村留守老年人生产生活中的现实困难,在生产帮扶、生活服务、精神慰藉等方面给予关心照顾,并在养老、医疗、救助等补贴标准、报销范围、救助标准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同时,充分利用乡规民约、邻里守望互助的优势,发掘富有农村特色的优待服务项目,弥补农村公共文化、体育、商业等服务资源不足的短板。
据介绍,老年人优待是中国特色老年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96年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老年人优待。2013年新修订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社会优待”专设一章。同年,由24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将原来的5类20项老年人优待工作扩展至6类38项,涵盖政务服务、卫生保健、交通出行、商业服务、文体休闲、维权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更新完善了老年人优待政策体系。
在加大对农村老年人优待力度的同时,李立国还指出,要努力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便捷性,并着力解决老年人生活照料方面的紧迫问题。要加快建立面向高龄、困难、失能老年人的高龄津贴制度、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制度上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