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十二五”目标关键在今明两年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日期:2014-07-24
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7月21日在京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委第十六次全体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十二五”以来老龄工作的成绩和经验,部署了今明两年的重点工作。全国老龄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长、全国老龄办主任李立国作重要讲话,全国老龄办副主任、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传达了全国老龄委第十六次全会的主要精神。
国务委员、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勇指出,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老龄问题日渐凸显,而我们在物质基础、政策储备、社会参与、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准备还有很多不足。王勇强调:“‘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能否顺利完成,关键就在今明两年,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落实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越是接近终点,越是不能松懈。”
李立国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十二五”以来全国老龄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他指出,截至2013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22亿,提前完成规划任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98亿,远高于规划预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长率超过预期;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提前完成任务;基层老年法律援助覆盖面达95.4%,提前完成规划任务。“十二五”规划总体进展情况良好,各项任务稳步推进,全国老龄事业呈现出快速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李立国指出,各地也要清醒认识并准确把握当前老龄工作中亟需重点关注解决的突出问题,切实完成今明两年老龄工作重点任务。
针对当前老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今明两年的老龄工作要着力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大力推动实施“乐龄工程”,不断健全和完善老年协会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多种方式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要积极推动“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温馨家庭”三个创建工作,力争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积极与世界卫生组织协商,进一步推动“国际老年友好型城市”创建工作;要全面推进老年人优待工作,为老年人提供更多优惠待遇;要精心组织第四次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为国家制定政策以及编制“十三五”规划提供依据;要认真做好老龄事业“十三五”规划预研编制,找准薄弱点和创新点,深入研究“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主要指标、重点领域、重大任务、重要工程等,增强规划前瞻性和可行性;要继续加强老龄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鼓励和引导老年人自愿参与“银龄行动”等公益活动,加大老龄宣传经费投入,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行业媒体和老年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要着力提升老龄工作能力水平,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老龄干部的政治素养、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要重点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老龄工作网络,解决好农村为老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严重缺乏的问题。
窦玉沛在会上传达了全国老龄委第十六次全会的主要精神,力争全面完成“十二五”老龄工作任务,还需发改委等六部委各尽其职,通力合作。
天津、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重庆、宁夏、青岛等9个省(区、市)老龄办作了典型发言。全国老龄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及有关涉老组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