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老龄产业发展协会
发布日期:2014-08-25
云南省是典型的“未富先老”省份。截止2012年底,云南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56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2%,预计到2050年前后,全省老龄人口将突破1300万,约占总人口的34%以上。快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家庭小型化引发的老年疾病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问题日益显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指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新要求,加快我省老龄产业的培育发展,不仅是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也是积极发展服务业,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为积极应对云南省人口老龄化快速增长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结合省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实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在深入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共同起草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产业发展的决定(代拟稿)》(待省政府批准印发)。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产业发展的决定》,加快培育、发展老龄产业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引导、动员、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面向广大老年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社会组织搭台、各方力量兴办、多种形式并存、机构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推动实现老龄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形式多样化、服务对象社会化和服务队伍专业化,以适应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促进我省老龄产业的健康发展。
2013年6月28日,云南省老龄产业发展协会在昆明连云宾馆举行了第一届会员暨成立大会。大会由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建新主持。全国老龄办副主任鲍学全、全国老龄办主任助理、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曾琦、省政协常务副主席白成亮、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建新和李国材,省老领导祁山、朱奎、孟继尧、陈勋儒等参加了会议。
鲍学全副主任代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对云南省老龄产业发展协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对协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会议宣读了省民政厅《关于同意云南省老龄产业发展协会筹备成立的批复》、部分兄弟省市区的贺电及《关于聘请云南省老龄产业发展协会顾问和专家委员会委员的决定》,选举陈勋儒同志担任云南省老龄产业发展协会会长。
云南省老龄产业发展协会是由云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担任业务主管单位、云南省民政厅依法注册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由众多从事老龄产业的专家、学者、企业和热心发展老龄产业的有识之士自愿组成的社会组织。成立老龄产业发展协会,主要目的就是整合老龄产业资源,搭建老龄产业交流合作的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抱团发展,铸造为老服务的特色品牌,把潜在的资源优势转变为现实的经济竞争优势,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主要任务为:一是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老年消费者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当好政府部门的参谋助手,为老龄产业发展的决策建言献策;积极为广大企业界提供理念支持和信息服务,促进企业间的交流合作;积极反映广大老年人的消费诉求,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二是切实履行服务职责,强化服务功能。及时传达、发布政府的政策、市场的行情、企业的动态等信息,利用协会平台组织理论研究、项目洽谈等活动,搞好老龄产业人才的培训、选拔、交流、引进、激励等服务,多反映业界和会员的呼声及意愿,帮助会员解决他们遇到的突出问题,接受会员单位的法律咨询和投诉,依法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三是切实加强协会的自身建设。尽快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会员大会制度、理事会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诚信自律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等,以规范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和自律制度,确保协会工作运行规范、协调、高效,努力实现协会自身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四是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建立多元化的老龄产业投资机制。争取加大政府扶持老龄产业的资金投入力度,扶持老年用品生产企业和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积极探索建立民间老龄产业发展基金,采取奖励扶持的办法,鼓励社会力量投入老龄产业。五是形成政府、学术界和企业界共同参与老龄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加强老龄产业的决策和管理研究,为老龄产业的快速发展创造条件。就老年人的消费需求和特点、老龄产业发展问题展开深入的科学研究,为快速发展老龄产业提供智力支持。支持企业积极开发老年消费市场,做大做强为老服务品牌,成为推动老龄产业快速发展的主力军。力争经过若干年的多方共同努力,将老龄产业打造成我省的新兴支柱产业之一。
云南省老龄产业发展协会是全省老龄工作的一个横向延深,是老龄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协会的成立,必将极大地推动云南省老龄产业的繁荣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