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微信工作群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日期:2020-02-13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微信在工作交流、信息共享、推动工作、提高效率的积极作用,传递正能量,促进中国老龄产业信息化管理建设,规范内部微信群的管理工作,结合本协会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工作群”微信群。协会各所属部门及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必须加入该群,由各部门、分支机构提交申请,经群管理人员同意后加入该群,非本协会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该群;已进群,后离开协会的人员应自动退群或由群管理人员移出该群。
第三条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工作群”实行实名制,入群需将昵称修改为“部门/分支机构+姓名”。进入微信群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对“我在本群的昵称”进行修改即可。未改名人员按无关人员处理,由群管理人员移出该群,改名并经核实身份后重新纳入该群。
第四条 工作群发布内容主要分为三类,一是通知、公告类;二是文件类;三是工作动态、经验做法、意见建议、正能量好文推荐等。
第五条 发布主体:协会领导可发布各类信息;通知、公告、文件类由协会领导及其授权的部门(人员)发布;工作动态、经验做法、意见建议、正能量好文推荐等,全体成员均可发布。
第六条 请积极关注“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微信群”,及时获取本协会有关工作信息。通知类信息发布后,如要求回复的,一经回复即视为通知送达;如未明确要求回复的,无须回复,遵照执行即可,以保持群内通知信息置顶。
第七条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工作群”是作为本协会工作动态交流使用的,群内不谈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不得发布与国家政策法律抵触的言论、不得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得发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及链接。确保发布内容真实,虚假信息不得在群内发布。
第八条 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涉密文件和信息不得在工作群发布,保守单位机密,对可能引发负面影响的信息,严禁向群外传播,违反规定向群外传播引起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责。
第九条 倡导踊跃、精炼、系统发言。要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积极展现本人、本部门、本分支机构有关工作情况,传递正能量,创建和谐、积极健康的工作氛围。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