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龄产业协会会员服务
发布日期:2020-09-28
一、权益保障。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
二、标准建立。推动行业标准建立,为会员单位运营、管理提供标准参考。协会及分支机构发起编制的标准,符合要求的会员单位可以优先参与。
三、信息交流。为会员单位提供涉老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信息;会员单位每年赠送一本由协会编辑出版的的最新政策汇编;通过协会现有资源及媒介为会员单位提供产业相关信息;推动会员单位间经济技术、经营管理、市场信息交流。
四、会展会议。组织会员单位参与协会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的交易会、展览会、论坛;组织会员单位开展各种产业交流会、研讨会、座谈会等活动;组织会员单位间的对口交流及联谊活动;会员单位可优先、优惠参加由协会主办的“中国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和“中国老龄产业高峰论坛”,优秀会员单位代表可作为演讲嘉宾发言。
五、项目论证。应会员单位要求,参与其产业相关重大投资、开发项目的前期论证,协调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监督管理。政策允许条件下,提供项目在相关领域的协调和推动。
六、评估推广。参与制定、修订、评定涉老服务机构、生产企业的相关标准,参与行业服务和质量的管理监督工作;会员单位可参与老龄产业服务项目和产品的评估、推广;参与行业内有关评选表彰活动。
七、市场调研。组织实施老龄产业调查和行业指标统计,开发、应用调查统计成果,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会员单位提供市场参考;根据市场需求,引导、组织会员研发老年产品;引进、推介国外优秀同类产品。
八、网络平台。协会官方网站为会员单位提供产业动态及政策信息,会员单位的信息经审核通过后也可在官网上发布;会员企业的网站将在协会官网上获得链接。协会官方微博、微信,定期为会员单位推送产业资讯,会员单位可投稿发布单位新闻。
九、期刊杂志。理事或常务理事单位可赠送由协会主办的《环球老龄》杂志,在杂志刊登广告享受优先、优惠服务。
十、人才培训。会员单位的工作人员可参与协会组织开展涉老行业从业人员的各类培训。
十一、国际交流。组织开展会员单位、社会组织间的国际合作交流活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国际间的出访与考察,组织参观国际涉老博览会及高峰论坛;为会员单位推广国外为老服务、福利机构的先进经营模式及管理经验。
十二、项目投资。建立产业项目数据库,积极探索推动老龄产业金融服务,搭建产业项目与投资的对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