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给老年节放个假?
来源:郑州晚报 发布日期:2013-10-14
老人 一天的假期“意义不大”
住在北京市西城区椿树园小区77岁的李大爷和老伴儿:“只要孩子能陪在身边,天天都是过节。”
80岁的徐植老人:“把带薪休假制度落到实处,让人们能够自行安排假期,比争论某一天该不该成为法定假日更有现实意义。”一天的假期“意义不大”,为了放假而拼凑出来的假期还会“人为”制造交通拥堵、景区爆棚等问题。
子女 没必要拿放不放假说事儿
在北京某出版社从事编辑工作的小董:“没有假期,就算我有心度过一个能与父母团聚的老年节,现实情况也并不允许。”即便实现了从民间传统节日向国家法定节日的“转身”,如果没有相应的假期加以配套,“孤单”的老年节未必能让老年人高兴起来。
北京“的哥”刘炜:没必要拿放不放假说事儿,“且不说放一天两天的假究竟有多少实际作用,干我们这一行的,还有那些在外打工的人,又有多少人能真正享受假期?”
专家 应该考虑为老年节增加一天假期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把重阳节确定为法定老年节,是优良传统与现代法制的结合。“我们要把这个节日过得有意义,不能局限于老年人自己过节,而应该家人团聚。法律也鼓励子女"常回家看看",但这总需要时间。因此应该考虑为老年节增加一天假期。这不仅是一种福利,对弘扬我国优良传统也非常有意义。”
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老年节实际是属于每一个家庭的节日,同时也是全体公民的节日,因为每一个人都会步入晚年。重视老年节,亦是对传统敬老文化的弘扬。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把重阳节确定为老年节,为日后老年节成为法定假日、严格执行带薪探亲制度等预留了空间,有关部门应该制定配套性政策,为法律实施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专家周可达:立法的出发点虽好,但“现实颇为复杂”,法律本身缺乏细化。“如何传承发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美德确实是个问题。从目前来看,这一问题尚未能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网友 放下手中的工作和口中的借口
网友“张泉年”:“这是每一位懂得感恩的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一句问候、一个拥抱、一碗热汤面,老人们也许就会满足。放下手中的工作和口中的借口,回家探望父母和老人吧,至少打电话问个好。”
在外地的他们多长时间“回家看看”?
事例一:
春节、国庆回家
在广西南宁工作的“80后”李林生总是觉得“两难”。老家远在福建的他,为了追随爱情来到妻子所在的城市工作,在这个离家数千里远的省份有了自己的小家。但小家的温暖依旧难舍他对老家年迈父亲的牵挂。
由于路途遥远,李林生只有春节、国庆等7天长假才能回一次家。目前他与父亲“两地分居”的日子似乎还难以结束,因为老家还有年近90岁的奶奶需要照顾。
事例二:
平均一年回家一次
河南女孩王英在南宁工作4年,从南宁坐火车回郑州需要20多个小时,飞机航班则少而贵,但主要原因仍是“假期时间短、回家不方便”。王英说,这几年她平均每年回家一次,每次时间最长不超5天,平时靠打电话沟通。
旁白
应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古语云:“父母在,不远游。”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变迁,越来越多的青壮年需要离开父母,外出求学、工作。
面对“空巢”老人在精神关怀方面的缺憾,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倡导人们“常回家看看”,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无论老年节是否应该放假,尊敬孝敬老人都不是一日之事,更不是应景作秀。
这个讨论没有答案
法定假日并不能解决全部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说:法定假日并不能解决全部问题,但至少能传递一个信号,强化社会的敬老尊老氛围。“比如清明节实施小长假之后,回家祭奠祖先、扫墓的人不是越来越多了吗?我们待逝者尚且如此,何况对于生者?”
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说:通过政策的调整引导,使敬老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如借鉴其他国家的一些成功做法,把尊老敬老作为择业上学的考核依据,在住房政策上鼓励子女与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居住,探索建立家有病重老年人的职工享有照料假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