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养老金改革进入关键时期
来源:新闻晨报 发布日期:2015-11-24
法国在公共财政领域的结构性改革迈出关键性一步,在与工会领袖及雇主展开磋商后,通过增加缴纳补充养老金和自愿推迟退休年限的方式,法国有望按照欧盟要求在2016年降低财政赤字。
法国目前的退休制度源于1945年10月,目前针对享受退休金群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在这么长的时间内,法国并没有根据社会变迁作出太多变革。一次比较大的变化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将退休年龄由65岁降低至60岁。由于养老金制度建立在跨代互助基础之上,因此根据法国社会人口分布的发展趋势,如果继续维持目前的退休制度,未来的退休金一定会出现入不敷出的局面。
这一问题其实从1978年就已经开始初露端倪。2006年,182名在职人员为100名退休人员提供养老金,2010年的比率下降为172:100,2050年将降为121:100。2014年,养老部门的赤字已经达到13亿欧元。法国如不进行改革,在2020年前,在职人员缴纳的养老金将不足以支付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退休金体系每年将出现至少110亿欧元的短缺。
奥朗德并不是第一个想对退休金制度“动手术”的法国总统。法国前总统萨科奇也曾提出两个措施:一是调整领取全额养老金所需要缴纳社会分摊金的期限,从37.5年增加到41年; 二是把退休年龄从60岁延长至62岁。然而这个改革激起了民众的强烈反对。改革的艰难从2007年和2010年规模浩大的罢工行动中可见一斑。虽然民调结果显示,53%的受访者认为退休改革可以接受,但依然有接近7成的受访者支持罢工行动。
奥朗德就职总统之后,也将退休制度改革列为优先要务。这次改革,奥朗德把政策目标瞄准了欧盟的其他小伙伴,目的是缩小退休年龄上的差距。他认为,欧盟各国应该有同样的工作时间、同样的退休年龄,这样会使得法国和德国的经济和社会结构逐步趋于一致。这是欧洲大陆欧元区发展和生存的关键。根据新法律,德国将在2012至2029年,逐步将退休年龄提高到67岁。荷兰议院也在2012年通过决定,将退休年龄从65岁逐渐提高到67岁。
不过在民调支持率达创纪录低点时,为避免大规模街头抗议再度重演,奥朗德采取了与工会合作的态度,推行节奏上也更加稳妥。经过与法国雇主协会以及5家主要工会的协商,达成了2个主要目标:后者同意调高缴纳退休保险分摊金的比例,但同等幅度降低工伤意外保险分摊金。另一方面,提议建立奖惩机制。自2019年开始,凡是缴纳满42.5年社会分摊金的退休雇员,将享受3年减免10%个人所得税。换句话说,按照现在的条件直接退休的话,在3年内将少领10%的退休金。但如果延迟到63岁退休,并继续多缴纳一年社会保险金,则可避免此类情况发生。以带有弹性的方式进行鼓励,让员工自愿延长工作年限,逐渐推迟退休年龄。
在法国社保成立70周年会议闭幕讲话时,奥朗德重申了该体制的重要性,因为“它能将贫穷人群的生活水平提升40%”。他强调养老金改革离不开社会支持,社会保险是一个活着的体系,但它不是静止的,创立社保机制70年以来,它在变化。要拯救它不是靠政府,而是靠所有法国人对它的拥护,否则70年创造的成果可以在很短时间内被毁掉。
如果法国的人口趋势没有根本性改变,降低退休金或再度延长退休者的年龄,在今后势必难以避免。因此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和其他欧洲国家一样,法国如何在劳动人口和生育率上保持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