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健康险保费大增 养老险公司6家盈利
来源:中国保险报 发布日期:2017-06-09
近几年,健康险快速发展,保费增加的速度明显高于其他保险品种,而受到人口老龄化预期影响,健康产业、养老产业已成为国内投资的风口。从保险行业而言,虽然国内目前专业的健康险公司和养老险公司数量不多,但从各家寿险公司的发展战略来看,健康险、养老险都是保险公司业务发展的重点。
健康险保费增幅较大
据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保险行业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4042.50亿元,同比增长67.71%;健康险业务赔款和给付1000.75亿元,同比增长31.17%。
2016年,人保健康、昆仑健康、和谐健康、太保安联健康、平安健康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是2374367.58万元、20897.96万元、10703132.93万元、4887.56万元、78838.75万元,分别较2015年上涨了47.49%、53.75%、247.44%、727.29%、50.66%。
通过观察各家健康险公司年报,各家健康险公司在个险及团险的表现上,2016年与2015年的表现体现出了一些变化。
人保健康按险种划分的业务构成中,2016年个险和团险分别占比为62.98%和37.02%,对比2015年相关数据,个险中,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分别增加了54.44%和14.72%,团险中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分别同比增长34.12%和14.43%。
太保安联健康直接承保业务所取得的保费收入按险种分类显示,2016年个险和团险分别占比8.29%和91.71%,个险和团险分别较2015年同期增加1040.51%和707.25%。
观察上述健康险公司的净利润、退保金额以及投资收益数据显示,2016年,人保健康、昆仑健康、和谐健康、太保安联健康、平安健康2016年净利润分别为274.66万元、890.94万元、225192.37万元、-14505.99万元、-6382.24万元;2016年的退保金额分别为864140.14万元、2095.54万元、54619.82万元、71元、76.73万元;2016年投资收益分别为182262.89万元、112720.82万元、2782186.21万元、4377.64万元、3544.39万元。
偿付能力方面,2016年末,人保健康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5%,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0%,较去年末分别上升10个百分点和25个百分点。人保健康方面表示,偿付能力充足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2016年获得人保财险增资,实际资本得到提升。2016年,太保安联健康、平安健康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607%、147%。
养老险公司6家盈利
到目前为止,国内专业养老险公司共有7家,分别是平安养老、太平养老、国寿养老、长江养老、泰康养老、安邦养老、新华养老。
据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平安养老、太平养老、泰康养老、安邦养老2016年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是1529366.8万元、400954.52万元、358034.12万元、25.57万元,分别较2015年增16.87%、21.52%、75.17%、10.36%
与保费规模同比均增加的情况相比,7家养老险公司中,2016年有6家实现盈利。数据显示,平安养老、太平养老、国寿养老、长江养老、泰康养老、安邦养老2016年净利润分别为67649.88万元、2067.03万元、14339.77万元、 9603.71万元、5116.61万元、22161.19万元,分别同比增4.93%、-85.57%、22.45%、-23.68%、21.77%、-68.37%。其中,新华养老于2016年9月19日成立,2016年净利润为-514.97万元。
投资收益方面,平安养老、太平养老、国寿养老、长江养老、泰康养老、安邦养老2016年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18735.20万元、36547.45万元、7008.64万元、5035.40万元、44778.37万元、150658.34万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26.88%、-12.11%、23.58%、-28.68%、82.05%、447.81%。
偿付能力指标方面,平安养老、泰康养老、安邦养老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49%、297%、175%。
太平养老披露,2016年末,太平养老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24%,与上年相比上升了69个百分点,影响2016年偿付能力指标的主要因素包括,该公司2016年度追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实际资本与上年度相比增加9.53亿元,增幅75%。因业务量与投资组合的变化,最低资本比上年度增加1.89亿元,增幅38%。由于实际资本增幅大于最低资本,使偿付能力充足率增加。
国寿养老方面披露,由于目前公司仅经营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暂不涉及保险产品的经营,不适用偿付能力的监管要求;长江养老披露,由于公司经营企业年金管理业务、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以及养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等信托型业务,暂不涉及其他保险产品的经营,因此不适用偿付能力的信息披露要求;新华养老披露,因公司开业初期仅经营团体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暂不涉及保险产品的经营,不适用偿付能力的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