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强化组织领导 大力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作者:陈良峰 刘晓妍 来源:响水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2-08-06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目标,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创新思路,加大投入,积极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各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狠抓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建设,完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老年人优待制度等各项制度,响水县关爱服务老年人氛围明显好转,老年人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制,为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保证。为保障老龄工作有机构管事,有专人办事,我县切实加强县、镇、村三级组织网络建设。县成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由县长任老龄委主任,分管县长任常务副主任,原四套班子老领导为老龄委顾问,相关部门参加,下设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各镇区也都建有老龄工作领导组,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全县形成了专兼结合的老龄工作网络,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是建立健全政策体系机制,为老年维权提供政策依据。我县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社会优待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尊老金发放》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老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是广泛宣传法律法规,使保障老年权益家喻户晓。自《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加大宣传力度,翻印1.5万份,发放到全县各村(居)组,先后举办了5期普法培训班。着力强化典型引导,深入开展“孝亲敬老”主题活动,通过广泛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社会的法律意识和养老助老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