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对贫特困老龄党员生活补助“提标扩面”
来源:云南网 发布日期:2012-02-24
据悉,今年宾川县对贫特困老龄党员生活补助范围和对象从年满70周岁、无固定收入的贫特困老龄党员调整为年满60周岁、无固定收入的贫特困老龄党员;补助标准每人每月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经预算每年可能需资金190万元左右。
为了确保对贫特困老龄党员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不发生漏发、错发、重发和虚领等现象,宾川县实行“三级审核”和“公示制”,即补助对象的确定程序:一是符合补助条件的党员向所在党总支(支部)提出书面申请。二是党总支(支部)进行核实,符合补助条件的在村组两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三是在公示期间无党员群众反映、或有反映经核实后符合补助条件的党员,公示期满后,填写《宾川县年满60周岁无固定收入的贫特困老龄党员生活补助申请表》,由党总支(支部)签署审查意见并造册后报上级党委。四是各党委认真审核各党总支(支部)上报的补助对象的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县委组织部。五是县委组织部对各党委上报的补助对象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补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