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大常委会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
来源:宁夏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1-05-31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5月30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我区的实施情况进行为期3天的检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小素参加执法检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成两组,对银川、石嘴山两市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吴忠、固原、中卫三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张小素昨天带领第一组在银川实地检查了宁夏智能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胜利街天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北京中路民生花园社区、凤凰北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永宁县中心敬老院、永宁县医院、中华回乡风情园等。主要检查城乡养老保险、老年人医疗和贫困老人救助情况,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工作开展情况,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及运行状况,老人参与社会发展的情况。
张小素指出,全社会要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落实好对老年人的各项优待政策,加快推进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让老年人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