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基础养老金调至500元
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日期:2011-07-19
根据海淀区出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政策规定,海淀区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与本市的低保标准同时调整。从7月1日起,该区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 480元提高到每月500元,比全市330元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了170元。目前全区享受基础养老金的人数为10530人,此次调整资金将于7月份发放到 位。
按照此次调整政策,凡男性年满6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55周岁以上,符合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并领取基础养老金的本区户籍 人员,并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退职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贴、老年保障待 遇的可领取基础养老金。海淀区政府对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人员,按本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全市基础养老金之间的差额给予补贴,且基础 养老金补贴标准与本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