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地区高龄老人年底享政府补贴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日期:2011-04-15
昨日(14日),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透露,力争在今年底珠三角地区九市全部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并对老年人进公园等优待出台统一的规定。
省老龄委主任、副省长刘昆表示,目前我省老年人口已达1080万人,超过全省人口总数的12%,预计到2015年底,全省将有近1300万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不仅老年人口基数增大,而且还存在着地区分布不平衡、欠发达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发达地区的问题。
32万老人已享高龄补贴
省老龄委副主任、省民政厅厅长刘洪介绍说,2011年,省老龄委将着力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使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达到当地上年度人均纯收入的60%,争取2011年底珠三角地区九市全部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经济欠发达地区80岁以上高龄补贴制度有突破。
据了解,2010年,我省21个地级以上市都建立了10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佛山、江门、惠州等市建立了9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等市建立了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目前,全省共有80岁以上高龄老人165万,其中已享受高龄补贴的有32万人,各地每年用于发放高龄老人补贴费用达3亿多元。
老年人优待规定将统一
据了解,省老龄办草拟了《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计划2011年以省政府规章印发全省各地贯彻施行。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建设取得成效。根据相关要求,我省争取尽快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出台《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对老年人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园,到医疗单位就医,享受老年人津贴等项目作统一的优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