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烟台市老龄办根据省老龄办和省人寿公司的统一部署,与市人寿分公司密切合作,积极探索,大力组织,继续深入推进“银龄安康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2010年全年投保额达到566.73万元,超过去年130多万元;理赔老年人意外伤害险2586件,总赔付493万元,赔付额超出当年保费总额的13%;为31.8万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理了投保,占应保老年人数的32.6%。成绩排名全省第一,荣获全省银龄安康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称号。主要措施如下:
一、坚持政府主导,巩固提高工作成果。在实施银龄安康工程过程中,坚持把次项工作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打造银龄幸福和谐工程品牌,推动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和新形势下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和工作思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发展老龄事业上积极转方式、精心调结构,助推现代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助推银龄安康项目任务落实。一是及时动员部署。新年伊始,便通过年初老龄办1号文件下发了《烟台市2010年老龄工作要点》,把实施银龄安康工程作为年内“实施两大工程、开展两项活动、抓好三件大事”七项工作之一,列入全年老龄重点工作计划。提出要认真总结上年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市进行再发动再动员,乘势而上,攻坚克难,下大力气抓好银龄安康工程成果的巩固提高,即:巩固老客户,保证到期续保,发动新客户参保,提高投保比例。二是纳入整体布局。努力发挥老龄办参谋协调职能和“大老龄”体制机制作用,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重视支持,争取把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纳入到了政府归口系统民生工程项目之中。三是落实职责任务。市老龄办对各县市区实施银龄安康工程情况实行考核评比,并结合开展其他老龄重点工作,由领导带队多次深入基层进行调研督导。各县市区全面动员,积极行动,从各地实际出发,采取政府召开镇街分管副书记或副镇长(副主任)工作会议、老龄民政部门协同保险公司召开动员表彰会议、领导和干部分工包片跑点、财政拨款支持等多种有效办法,使工作任务得到较好较快地落实。
二、大力宣传倡导,夯实社会认知基础。发挥老龄工作机构在开展老龄宣传,倡导全社会树立老龄意识,强化敬老观念,营造有利于老龄事业发展社会环境的重要职能作用,去年结合全市开展的“读好书、唱好歌、讲礼仪、做文明人”活动,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以孝亲敬老先进人物评选和家庭孝亲敬老实践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孝亲敬老活动,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大张旗鼓的敬老养老助老宣传,为落实老龄工作各项任务和推进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对年度银龄安康工程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及时的报道,通过印发宣传单明白纸、张贴宣传挂图、现场会议讲解、走村入户说明等形式,深入宣传投保意义、保障作用和入保理赔程序。并利用开展敬老月和老人节活动的有利时机,结合走访慰问老年人,鼓励发动单位、集体和老年人子女“为老年人买一份保险,献一片爱心”,调动了老年人积极投保、单位个人踊跃为老年人购保的积极性。
三、科学调整方案,推进长远健康发展。在推动工作的同时,与人寿保险公司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相互通报情况,及时会商解决问题。人寿公司每月向市老龄办抄送业务运行月报表,市老龄办密切关注和仔细分析投保理赔的数据信息,及时提出意见建议。针对老年人意外伤害案件发生率较高,医疗和死亡赔付额超过投保额的趋势和问题,跟踪统计,定期分析,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一是开展专题调研。市老龄办在组织宣传发动的同时,协同保险公司多次研究分析相关业务数据,并到出险理赔率较高的县市区进行调查研究,配合省老龄办和省保险公司进行数据测算和方案研究,鼓励支持保险公司坚定信心、挺过难关,正常进行收保理赔。二是掌握工作进程。老年人上年投保主要集中在9月份以后,保单到期前的这段时间里,在持续进行相关工作的同时,注意把握推广工作力度,合理安排办保时间,抓紧进行方案申报和必要宣传,保证了调整方案批复实施后年度任务的如期完成。三是配合搞好服务。主要是联合保险公司加强保险条款和除外责任的宣传力度,落实团体投保的办理程序和投保额度,及时协调处理老年人出险理赔的特殊问题,消除老年人误解,照顾老年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