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5年安排老年人社会保障专项资金114亿元
来源:齐鲁网 发布日期:2015-03-18
3月17日,山东省老龄委第二十三次全体会议在济南召开,副省长王随莲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4年,山东省级拨付补助资金65.6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5元;连续十年提高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达到2300元/每月。
据省老龄委介绍,山东省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工具实现了全覆盖,其中东营、莱芜、临沂三市实现了60岁以上全覆盖;“失独家庭”扶助标准从每月135元提高到400元。
省老龄委主任丁希滨称,2015年,省财政共安排老年人社会保障专项资金114亿元,用于补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发放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补贴,为困难家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护理补贴等。
齐鲁网记者从《2015年全省老龄工作要点》中了解到,今年山东将强化大老龄工作格局,推进《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和制定“十三五”规划,提升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水平,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加强老龄宣传工作,加强老年文化建设,打牢基层老龄组织建设基础,同时提高老龄调研和科研工作水平。
王随莲副省长要求,要充分认识全省老龄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继续开展好“银龄安康”工程,加强齐鲁孝德文化建设,努力营造起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要把养老服务产业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把养老服务产业培植成山东经济新的增长点。要加强对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工作任务落实,推动全省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