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积极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来源:吉林日报 发布日期:2013-08-15
延边素有尊老、敬老的传统,每年的8月15日是延边的老人节,这一天,几乎每个家庭都会团聚在一起,与老人共庆节日。各街道、社区也会在节日来临之际,组织开展各种各样的庆祝活动。
为了促进延边州老龄事业快速全面发展,近年来,延边州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以不断开拓创新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为重点,狠抓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养老社会服务体系、老龄产业发展体系、老年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加快居家养老大院建设,开展“敬老模范”创建活动,推进老年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应对老龄化战略研究等项工作,也列入了延边州加快发展老龄事业的议程。
今年,延边州确定了全年新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500户以上,全州累计突破1000户的工作目标。3月上旬,全州林区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建设活动正式启动。上半年,延边州8个县市老龄办,会同各乡镇政府和基层老协组织,调查摸底拟建大院村屯情况,调整基层老协组织,选择大院场所,组织为老服务队伍,统一制作大院牌匾,统一制定大院工作制度,全州新建大院186户,累计建设684户,村级覆盖率达到66%。
为了加强老龄事业宣传工作,4月,延边州开展了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为主题的“老龄事业宣传月”活动。各县市、各部门深入空巢、贫困、孤寡老人家庭进行慰问,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到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养老机构走访慰问。延边州老龄办还会同延边州民政局在全州组织了“慰问百名老协会长”活动,赠送慰问金5万元。各县市老龄办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空巢、贫困、孤寡老人家庭活动。全州共计走访慰问988人,赠送物品及慰问金56.6万元。在4月25日举行的“全州老龄事业宣传仪式”上,相关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和解答了在养老保障、养老服务、老年维权、老年保健等方面的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延边州还组织开展了“敬老模范”创建活动,上半年,州及各县市推荐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他们敬老、养老、助老先进典型事迹得到了广泛宣传,在社会上营造了敬老爱老的良好风尚。
延边州老龄事业能够取得较快的发展,离不开延边始终突出抓好各级基层老年组织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层层建立健全的各级涉老团体,为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发展,从组织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龙井、和龙、安图等各县市“老促会”的建立与发展,在老区建设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5月,延边州制定了基层老年组织规范化《意见》,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落实了工作《方案》。5月28日召开的全州“支持老年协会创收座谈会”,总结推广了10大类23个先进典型,编撰了《发展养老服务经济典型材料汇编》。到年底,延边州将储备100个老龄服务经济项目,争取有一批项目列入国家扶持的行业目录。
为了推进老年服务平台建设,延吉市老年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启动,居家、社区和社会养老信息共享、居家养老需求与为老服务的有效对接,实现了居家养老由单一型向综合型、由赡养型向照顾型、由供给型向购买型的转变,满足了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服务需求。5月下旬,“延边老龄”网站和“2-815-815”老龄热线服务电话先后开通,更加丰富了服务老年人的工作载体。
与此同时,延边州还组织了应对老龄化战略研究工作。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上半年具体承办了《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老年人养老服务问题研究》。组织专门工作人员,先后完成了课题设计论证,全省“双百(村、社区)”老年人调查,全省“百名百岁”老年人调查,全州10个乡镇(街道)典型调查和相关资料信息的收集、分类和综合工作。据了解,6月下旬,通过深入研究和科学论证,《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老年人养老服务问题研究》的起草工作已初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