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期待加快发展护理保险
来源:中国保险报 发布日期:2011-02-25
日前,民政部在发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实施老年护理保险,增强老年人对护理照料的支付能力。”
据统计,我国城乡老年人失能、半失能率已达到19.6%,其中城市为14.6%,农村已超过20%。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持续增长,中青年一代正面临着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无暇也无力照护这些老年人。
探索实施老年护理保险将成为破解难题的一个有效途径。
需求有待进一步启动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产品开发部及精算部总经理乔善波告诉记者,所谓护理保险,是指为那些因年老、疾病或伤残需要被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费用或护理服务的保险,属于健康保险的一种,是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的保险产品,在发达国家已成为健康保障的潮流。
人保健康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了首款长期护理保险,至今已推出近30个条款,市场份额达到95%以上。此外,和谐健康、昆仑健康、国泰人寿等也曾推出或计划推出一两款产品。整体而言,我国护理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时间较短,市场研究和投入比较有限,业务基础数据积累不足。
与此同时,护理保险需求也有待进一步启动。“在意外、寿险、重疾、医疗等基本保障需求未获满足的情况下,选购长期护理类保险产品的客户相对较少。”国泰人寿相关负责人认为。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人之所以对护理保险不感兴趣,很关键的一个因素是对投保成本的权衡,用一些因素作比较,如当前和未来的护理费用、价格水平、购买时的年龄、对长期护理需求的风险分析等。“这笔钱虽是为退休后留存的,但将来是否会用到这笔钱并不确定。倘若如此,我不如全面规划退休计划,通过增加储蓄、提高养老保险保障额度攒下一笔钱,又或是购买一些医疗保险。”一位普通市民表示。
护理产业体系有待健全
护理产业体系不健全是制约我国护理保险发展的另一关键因素。
北京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博士锁凌燕认为,“正如没有医院就不会有医疗保险,没有护理产业,护理保险很难发展起来。”
目前,我国的老年护理院、康复机构、晚期病人的临终关怀机构等还比较缺乏,商业护理保险往往得不到配套的医疗、护理等服务支持。而在国外,发达国家老年护理机构通常比较完善,与商业健康保险的相互支持模式也比较成型。
不过,根据民政部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将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会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荣军院、老年公寓等专业化养老机构为重点,通过新建、改扩建和购置,改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条件,并加快护理人才培养。到2015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将达到30张,直接新增养老服务就业岗位500万个。
另据推算,2020年,我国老年人护理服务和生活照料的潜在市场规模将超过5000亿元,可新增社会就业岗位超过710万个。
加快发展护理保险
护理保险前景看好。那么,我国护理保险该如何加快发展呢?
从全球范围来看,护理保险出现了两种发展模式。一是以日本、德国为代表,将护理保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强制性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由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同筹集健康保障基金,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并根据不同护理等级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老年护理保险产品,将长期护理保障纳入整个国民医疗保障计划之中,并以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人们购买商业长期护理保险。
在乔善波看来,仅靠政府之力推出覆盖全社会的护理保险,目前还不现实。“建议在经济较发达地区,政府出台鼓励政策,通过政府出一部分钱,企业和个人出一部分钱筹建护理基金,由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此外,他还建议,给予护理保险税收优惠,允许个人或团体将护理保险保费税前列支。
对于商业保险机构来说,除了要加大与政府、团体的合作外,还应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国外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机构多将护理保险作为重要的业务领域,通过提供护理服务、报销护理费用、给付护理金等多种方式,为老龄人口提供护理保障。
乔善波表示,人保健康已向市场推出了多款护理保险产品,包括具有账户增值功能的系列万能型护理保险产品。人保健康还将积极发挥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技术优势,研究专业健康保险机构与专业护理机构的合作方式,推进护理保险的专业化发展,探索包含不同给付方式的护理保险产品,为更多的人提供护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