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空巢家庭超55%
来源:湖南日报 发布日期:2011-05-31
截至2010年底,全省城乡空巢家庭比例已超过55%。未来5年,空巢化趋势将进一步凸显。在今天下午召开的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情况汇报会上,相关部门建议突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出席汇报会。
60岁以上老年人达1000万
根据省民政厅、省老龄办汇报,我省人口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老年人口、高龄老人比例、增速和家庭空巢率、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统计,1996年底我省进入老龄化社会时,老年人口为657万,占总人口的10.22%;到2010年底,全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1000万,占总人口的14.4%,年均增速3.8%,超出全国平均水平。预计未来10年,全省老年人口年增长率将超过4%,2015年将达到1270万,约占总人口的17%,2020年或超过1500万。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仅490个
与老龄化社会不相适应的是,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
一方面,社区社会化服务水平低,不能满足居家养老服务需要。全省目前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490个,仅占社区总数的10.8%;乡镇综合性老年福利中心示范点380个,只占乡镇总数的17.6%,而且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专业化程度不高。
另一方面,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滞后。目前,全省各类养老机构的总床位数12.2万张,老年人床位占有率1.2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59%。一些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意识不强、管理方式僵化,服务质量和水平难以通过市场竞争得到提高。民办养老机构数量少、规模小、功能单一,各地扶持力度不足,无法与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公平竞争。
建议小区开发配套养老服务设施
谢勇在汇报会上指出,要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贯彻落实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实施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老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老年人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在汇报会上,相关部门建议,要建立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整合社会为老服务资源,不断满足各个层面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尤其要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重点领域,明确规定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按布局规划建设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并从立法上加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