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试水倒按揭以房养老 每月支付金额最高2万
来源:潇湘晨报 发布日期:2011-10-19
1.67亿老年人,其中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1899万人,部分大中城市空巢家庭达到70%。”这组民政部部长李立国透露的最新数据,为日益严峻的养老形势再一次敲响了警钟。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除了社保、商业保险和企业年金等养老保障体系外,如何将老年人的资产通过配置变成养老资源,成为当务之急。
日前,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借鉴欧美盛行的“倒按揭”的思路,宣布推出首张面向中老年客户的专属借记卡“信福年华”,其按揭功能实现了“以房养老”。
这种模式在中国尚属首例,对手中有房的老人来说,养老渠道无疑增加了一个新的选择。
以房养老
每月支付金额最高2万元
“目前正在北京试点,很快就会推广到湖南。”中信银行个贷业务人士称,完全参照国外“倒按揭”模式存在难度,经过改良的“养老按揭”模式更适合中国国情。
该业务规定,借款人为养老人本人或法定赡养人,养老人本人须年满55岁,贷款金额根据担保物价值和养老人养老合理需要的资金确定,计划累计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抵押住房评估价值的60%,且每月实际支付养老金额不超过2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利率按照央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或上浮执行。养老贷款的用途,包括各类日常消费、生活费用支出、医疗保障支出等。
门槛不低
要求申请者有多套住房
“与国外不同之处在于,该模式的借款人不限于老年人本人,且要求老年客户家庭有多套房屋。”该业务人士称。
据介绍,为控制风险,银行要求申请养老按揭的老人最好有两套或以上的住房,且抵押给银行房产不能是其惟一的自住房;如果老人只有一套房子,那么其赡养人就必须要有自有住房,且老人和其法定赡养人将成为养老按揭的共同借款人。这意味着,申请该业务的门槛不低。
在还款方式上,该模式有按月偿还息或约定部分本金两种方式,贷款到期后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如到期后不能偿还本金,将以所抵押房产处置后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推行难度]
房屋产权70年是“以房养老”最大阻碍
据了解,上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最早创立“倒按揭”业务,将房产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等机构,然后每月从这些机构领取一笔养老金,老人过世后,房产便由这些机构来自由处置。这种以房养老模式在欧美国家盛行30多年。但在中国却面临重重阻力,至今未见实质性进展。上海曾在2007年试推过“以房养老”模式,但成功实现“以房养老”的寥寥无几,最终停办了这项业务。
据银监会日前专项调研认为,由于现有的制度房屋产权70年,“以房养老”难以推行。根据《房地产管理法》,我国商品房使用权为70周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必须重新批准,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否则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的建筑物,都将被政府无偿收回。
“国内住房的房产只有70年期限,产权到期后如何处置依然存在政策盲点;此外,如果未来房价出现下行就会产生风险,因此银行将会谨慎地开展这项业务。”某股份制银行长沙分行房贷人士分析,“养老按揭”业务更适合经济状况适中的老年人,因为经济条件很好,就没有“以房养老”的必要;而经济条件过低,则不具备“以房养老”的条件。
[名词解释]
倒按揭
指房屋产权拥有者,把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后者在综合评估借款人年龄、生命期望值、房产现在价值以及预计房主去世时房产的价值等因素后,每月给房主发放固定资金。房主去世后,其房产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其升值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该贷款方式最大的特点是分期放贷,一次偿还,因与传统的按揭贷款相反,故被称为“倒按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