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台多项措施鼓励养老护理从业者
来源:人民网·天津视窗 发布日期:2011-11-14
记者从天津市人保局获悉,截至目前,天津市60岁以上居民171.15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4.47%。随着城市老龄化水平提高及养老观念的转变,社会化养老的需求不断增加。虽然天津市正加快提升社会养老的“硬件”水平,如今年计划新增养老床位3100张,但由于专业养老护理人员缺乏,使很多养老机构即使有足够床位,也因无人护理导致“空床”现象频频发生。天津市多家养老机构负责人呼吁,求职者应改变对养老护理员工作的误解和偏见,有关部门应增强相关行业培训,让更多人有机会从事养老护理工作。
记者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天津目前拥有养老机构306家,床位26423张,但专业养老护理人员仅有四千余人,养老护理员缺口达五六千人。市劳动部门建议,大学毕业生在择业时应该把眼光放远,选择那些缺乏人才的部门,不要众人都过独木桥。
为尽快改变这一不利现状,天津市现已采取提高养老护理员职业素质及护理员待遇等多项措施及鼓励政策,促进养老护理行业健康发展。日前,天津市发布的《2010年度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中,20个行业46种职业被列为非常紧缺职业,其中养老护理职业成为其中之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培训中心从2004年起,已把家庭养老护理从家政服务中分离出来,对持证的下岗职工免费培训,实行养老护理专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记者姜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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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等级
天津市养老护理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申报条件
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