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权益受损食品居首位
来源:东北网 发布日期:2011-11-29
中国消费者协会与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黑龙江等省市消费者协会于日前开展了2011年老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调查活动,对老年人的消费需求、老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进行调查监督。
此次黑龙江省调查活动采取定点拦截访问、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城镇老年消费者的基本消费情况、消费意愿、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权益受损情况以及老年消费者的意见建议等。调查覆盖了全省13个市地的城镇老年消费者,发放调查问卷452份。其中,黑龙江地区60-69岁老年人占比为60.6%,低于全国5个百分点,70-79岁以及8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高于全国。
食品、健康消费成老年人消费关注点
在对黑龙江老年人用于日常消费支出的调查中,与全国的日常消费支出的分布情况基本一致,主要以食品和医疗为主。黑龙江老年人的日常消费支出选择集中在必需品上面,食品支出居首位,占比达到79.5%;其次是具有老年人特点的医疗支出和营养保健的支出,占比分别达到61.5%、 30.9%。服装、旅游、餐饮、娱乐健身、日化品支出占比分别达到18.7%、14.7%、11.9%、11.9%、11.5%;老年服务消费支出,占比达到10.4%;教育培训、家政、投资理财支出分别占比达到5.0%、4.7%、3.6%;其他4.0%。显示出老年消费需求潜力巨大。
适合老年人的产品和服务匮乏
黑龙江老年人认为适合老年人的商品比例低于全国水平,只有10.3%,低于全国5.5个百分点,选择比较少的老年人占比高达37%,比全国高出10.2个百分点。说明黑龙江适合老年人的商品相对匮乏。如医疗服务方面,63岁的哈尔滨市民王女士认为,最方便老人就医的社区医院条件有限,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据调查,黑龙江老年人选择就医的医疗机构主要是专业大医院,占比为87.8%,高于全国16.6个百分点。选择其他医疗机构的比例要少于全国,其中9.4%老年人就近选择社区医院就医,低于全国12.7个百分点;1.8%老年人选择民营诊所,低于全国1.2个百分点;1.1%老年人选择药店,低于全国2.5个百分点。黑龙江老年人选择上述医疗机构就医的原因中,80.1%的老年人因为医疗水平高而选择医疗机构就医,比全国高出了19.1个百分点。
老年群体消费自我保护意识较弱
老年人对商品信息的获取渠道比较传统,对于商业信息的辩识能力弱,容易受到虚假宣传的误导。
调查显示,黑龙江老年人获取产品信息的途径主要来自电视,占比为88.1%,高出全国1.7个百分点。通过报纸和亲朋好友获取信息的比例分别为51.1%和40.6%,各比全国低6个百分点,而选择广播的老年人占比为32.7%,比全国高7.5个百分点。老年人在消费过程中,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主要原因是内因,其中老年人的防范意识不强占比为80.8%,辨别能力弱占比为61.2%。黑龙江的老年人对商业广告的敏感性要低于全国,能区分出来商业广告的占比只有40.7%,低于全国7.1个百分点,有17.1%的老年人区分不出来,这个比例高于全国2.3个百分点。这就为一部分不正规的媒体或者不法商家提供了可乘之机,对老年人形成了一定程度的误导,致使老年人的消费权益受到损害。
相当多的老人对于药品、保健产品的概念以及功能存在认知误区,导致许多老人上当受骗。黑龙江老年人有21.6%的比例不知道药品应当有“国药准字”。保健产品不是药品,因此没有治疗功效,在调查中,黑龙江相当一部分老年人认为保健产品有治疗功效,其中有3.7%的老年人认为能治病,46.9%的老年人认为保健品能够辅助治疗。
食品、服装、营养保健、医疗、餐饮方面权益受损比例高
黑龙江老年人受到权益损害的方面,食品居首位,选择该项的老年人占比为62.2%,比全国高出4.9个百分点。其次是服装,选择该项的老年人占比为33.8%,高出全国12.7个百分点。营养保健品占比为31.1%,略低于全国。医疗占比为29.7%,略高于全国。餐饮占比为25.7%,高出全国9.4个百分点。旅游占比为13.5%,略低于全国。另外,黑龙江老年人在日化品方面的权益损害只有2.7%,比全国低了12.5个百分点。同时,相对于老年人的日常消费支出,在服装、营养保健、餐饮等方面发生权益受损的概率最高。
“商品质量”、“价格欺诈”以及“虚假宣传”是损害老年消费者权益的主要原因。调查显示引起消费纠纷的首要原因是“商品质量”,占比为66.2%。其次是“价格欺诈”,占比36.5%,比全国略高。“虚假宣传,夸大其辞”占比35.1%,比全国低了19.7个百分点。与全国相比,老年人售后服务不到位、退换货难的比例比全国要低6-8个百分点。
对维权结果满意,希望政府加大保护力度
黑龙江老年人对维权结果的满意度高于全国,有超过一半的老年人选择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高出全国11.6个百分点。在维权方面,老年人希望“加大惩治不法商家的力度”、 “严格审查违法、违规广告”以及“加强宣传,提高老年人辨别、防范能力”,老年人占比分别为77.4%、62.4%、59.1%。说明老年人希望通过大力惩治不法商家,让商家有所警醒,少做损害老年人消费权益的事情。另一方面,老年人希望能够提高自身的辨别能力,从根本上杜绝权益受损发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