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
来源:湖北日报 发布日期:2013-08-07
1日,记者专访了省老龄办“湖北人口老龄化现状、趋势与对策”联合调研组专家、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刘传江,解读我省人口老龄化现状、趋势与对策。
现状: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
刘传江介绍,我省人口长期处于高出生、低死亡的人口快速增长阶段,一直持续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此后,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和生育观念转变,生育水平整体呈下降趋势,逐步完成了向低出生、低死亡、人口低速增长转变,进入现代型的人口再生产类型,同时也加速了我省人口老龄化进程。
调研组分析,当前我省人口老龄化现状主要有以下特征:在生育水平持续低下和部分人口向外省流出的情况下,全省常住人口总量在高位运行中有所下降。2010年全省常住总人口5723.8万,比“五普”少227.1万人;老年人多于少儿的现象开始出现;家庭规模缩小,空巢老人增多,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受到冲击。
此外,少儿数量持续减少,0至14岁少儿快速下降的人口结构,在加速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同时,形成人力资本的潜在风险。社会总抚养比从负担少年儿童为主逐步向负担老年人为主转变。
趋势:城乡老年人口增长不平衡
在我省老年人口快速增长过程中,将显现城乡不平衡的特点。
据预测,全省人口老龄化进程在2034年以前的20多年间始终处于快速增长状态。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快于、重于城镇。
2012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城镇为393.7万人,占总人口13.6%,而农村为496.1万人,占17.2%,农村高于城镇3.6个百分点。农村人口老龄化将于2016年超过20%,2028年超过30%,达到中、重度老龄化状态。城镇则分别延迟到2022年和2032年。2010至2035年间,农村老龄化比重始终高于城镇3至6个百分点,之后城乡之间的差距开始逐步缩小,至2050年左右,城乡的老龄化程度才能接近平衡。
通常将80岁及以上老年人称为高龄老人。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条件的改善,人均预期寿命将逐步延长。人口高龄化问题将突出。到2015年,人均预期寿命约为76.5岁,2050年将达到85岁。老年人口的高龄化,将对社会养老、特别是护理带来挑战和考验。
此外,未来50年间,全省老年社会抚养比将一直保持快速上升态势,2030年左右人口红利将消失。
矛盾:未富先老增添养老负担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逐步加重,老龄问题将对经济社会发展发生深刻影响。
调研组认为:在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上,当前我省面临的矛盾主要有:
未富先老。我省是在人均GDP尚不足1000美元时进入老龄社会,目前人均GDP也仅6000美元左右。财富不足,使保民生与促发展之间形成矛盾,对经济发展潜力带来直接影响。
未备先老。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不完善,制度设计不平衡,特别是占人口2/3的农村养老保障刚刚起步,标准很低;养老服务方面尚未形成系统的政策体系,投入不足,服务设施匮乏。
老年多病。老年患病率是总人口的3.2倍。我省人均预期寿命虽达76岁左右,但健康寿命仅有66岁左右,而发达国家人均健康寿命一般都在70岁以上,日本高达76岁左右。不良的健康状况,在加重社会医疗、护理负担的同时,成为预期延长退休年限的主要障碍。
家庭空巢。据有关资料分析,目前我省的老人空巢率实际达40%以上,部分县市的农村超过60%。空巢现象,成为老年人精神关爱、家庭照料的突出矛盾,同时也将给社会管理带来新的挑战。
对策:充分利用人口机会窗口
老龄问题是一个关系到人口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问题。调研组建议,我省应当充分利用短暂的人口机会窗口,从建设“五个湖北”的高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
从“富强湖北”高度,充分利用未来20年人口机会窗口期,加快经济发展,为未来中、重度人口老龄化准备财富。
从“创新湖北”高度,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自然规律,创新社会服务模式,整合社会公共资源,逐步形成适应老龄社会特点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从“法治湖北”高度,加快老龄法规建设,依法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切实维护老年人的权益。
从“文明湖北”高度,加强尊老敬老宣传教育,倡导扶老助老社会风尚,重视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大力发展老年文化,提升晚年生活质量。
从“幸福湖北”高度,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多支柱的老年经济供养体系,不断提高老年人经济供养水平,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