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来源:西藏日报 中国西藏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0-09-17
记者近日从西藏自治区老龄委了解到,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老龄委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工作目标,积极开展老年人工作,努力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区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
据悉,全区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24.5万人,占全区总人口8.6%。在实施“十一五” 老龄事业规划的五年间,全区共建老年活动中心(站)28个,“星光老年之家”7个。西藏现有社会福利设施235所,收养孤寡老人2785名。投资近1亿元,完成了63个县社会福利院的建设,在6个县设立了老年福利中心。
“五保”供养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实现农村五保老人“应保尽保”目标。自治区先后将“五保”供养标准由2006年的每人每年1300元提高到今年的2000元,实现按月足额兑现。截至去年底,全区共有13959名农村五保人员全部纳入了供养范围。
自治区从社会福利金和西藏本级彩票公益金中拿出2572万元,新建和改扩建67所乡(镇)敬老院。初步建成了以社会福利服务为重点,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基层福利服务网络为依托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为使老年人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各级老龄组织利用每年“三大节日”,举办尊老、爱老、助老联欢活动。组织老年人开展健美操、乒乓球、棋牌比赛,参加全国“红叶风采”歌舞表演等活动。成立自治区“五老”爱国主义报告团,进学校、进机关、进军营作爱国主义专题教育报告30场,听众达3.6万人。
此外,西藏还为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了《老年人优待证》,拉萨市从去年4月起,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乘坐公交车等便利,受到老年朋友欢迎。为8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了《寿星证》,发放健康补贴,每年累计发放健康补贴费达27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