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人们的养老方式也发生重大变化,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逐步被社会养老模式所取代。面对养老方式的转变,如何完善养老机构职能,更好地满足老年人需要,已显得越来越重要。为此,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走访了天津市老龄委、民政局,并对部分老年公寓和老年居民进行问卷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一、居民养老方式的变化及养老机构的发展
养老机构的发展取决于居民养老方式的转变,而养老方式的转变又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人们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变化。建国已来,天津市养老机构的发展和居民养老方式的变化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社会养老机构单一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由于人们的收入普遍不高,家庭结构也相对年轻化。加之传统的子女赡养老人的观念占据主导地位,使这一阶段养老方式基本是居家养老。养老机构仅承担社会“三无”老人的养老工作。受养老方式的影响,天津市养老机构形式也只是单一的养老公寓模式,规模也不大。据调查,80年代中期以前天津市只有国办养老院2家,床位数基本维持200-300张左右。
第二阶段,社会集中养老方式逐渐被接受,养老公寓迅速增加
80年代中期以后,天津市已开始接近人口老龄化的门槛。1987年天津市60岁以上的人口比重上升至10.25%,65岁以上的人口比重为6.5%。到1991年60岁以上的人口和65岁以上的人口比重分别为11%和7.1%,这表明天津市较早地进入老龄社会。特别是进入九十年代以后,各项改革政策的推出,人们工作压力的加大以及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使年龄较大或患病老人的赡养单纯依靠传统的养老模式已难以解决,社会集中养老方式逐渐被 人们所接受。为满足社会需要,各级政府投入大量的资金加大了对国办老年公寓的兴建和改造力度,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兴办养老公寓,养老公寓数量迅速增加。到目前为止,天津市已发展到有市级国办老年公寓3家,区级国办老年公寓8家,社会办老年公寓132家,总床位数近18000张。
第三阶段,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出现,养老机构形式趋于多样化
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是指老人居住在家中,由社区根据老人不同需求提供服务的养老模式。随着老年人口的迅速增加,老年养老需求也趋于多样化。一些健康老人已不满足于集中管理下的饮食起居的照料。加之居民收入和居住条件的迅速改善,为新型的居家养老模式的出现创造了条件,多数家庭开始选择新型居家养老。为满足老年人需求,天津市从2006年开始探索利用现有的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活动站等设施,建立满足新型居家养老方式所需的社区托老服务站等新型的社会养老机构,使养老机构形式趋于多样化。
二、天津市养老机构的现状
1、养老公寓床位使用率超过九成,国办好于民办
近年来,养老公寓收住老人数量增加,床位使用率明显上升。据对部分老年公寓调查,老年公寓床位使用率达92.3%。国办老年公寓以环境设施好、管理规范而深受老人喜爱,床位使用率明显高于民办。在被调查的老年公寓中,国办老年公寓床位使用率基本达100% ,有的还出现加床现象。而民办老年公寓床位使用率相对较低,但也达到75%。
2、入住老人不能自理的占近七成
从入住老年公寓的老人构成看,以不能自理和半自理居多。据对部分老年公寓调查,入住公寓的老人完全不能自理和半自理的占69.1%,完全自理的占30.9%。
3、完全自理老人多选择设施条件好的老年公寓
由于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完全自理老人选择老年公寓的标准也在提高,除注重吃好照顾好以外,更注重环境和文化娱乐方面的完善。另外,受观念的影响,选择老年公寓养老的自理老人以知识分子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为主,这部分人员相对收入较高,有能力支付相对较高的养老费用。因此,拥有装修带独立卫生间的房间、健身娱乐设施齐全且外部环境好的老年公寓颇受青睐。如天津市养老院收住完全自理老人190人,占全部老人的比重为36.3%。阳光老人院为满足入住自理老人的需要还提供单间服务,更受老人欢迎,收住自理老人比重达45.9%。
4、办医形式多样,养老公寓简单医疗不出门
由于养老公寓服务对象是老人,医疗机构是必不可少的。经过多年的探索,天津市老年公寓通过自己设立医疗机构或与社区医疗站联系建立业务关系等形式,解决了养老公寓医疗职能薄弱的难题。据对部分老年公寓调查,养老公寓均能做到定期为老人体检,打针输液等简单的医疗也能在公寓内得到解决。
5、养老公寓的大部分护理人员参加过专业培训
6、社区养老体系已具雏形
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努力下,社区养老体系得到快速发展,逐步形成公寓、居家、社区三位一体相互结合的服务体系的雏形。据调查,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塘沽区新河街、和平区南市街等地方陆续建立了社区托老所,这些社区托老所承担了老人的学习、医疗、照料、康复、健身等功能,使老人居家即可享受到老年公寓提供的服务成为可能,深受老年人的欢迎。
三、对天津市未来养老机构发展的展望
1、养老公寓建设将成为未来老年事业的一项紧迫的任务
从人口结构看,天津市是全国率先进入老龄社会的城市之一。人口统计资料显示,2005年天津市60岁以上的老人总数已达142.42万人,占全部人口总数的15.16%,比全国高4.16个百分点。据对部分老人进行的调查,在60岁以上的老人中,在未来养老方式上选择去老年公寓养老的占16.7%,依此推算,天津市公寓养老的老人将达23.78万人,而目前天津市养老公寓拥有床位大约在18000张左右,不足未来需求的10%。因此,加强养老公寓建设将成为未来养老事业的一项紧迫的任务。
2、改善服务环境和设施是未来养老公寓建设的发展趋势
伴随着人们经济承受能力的增强,人们对老年公寓的环境要求也越来越高,一些卫生环境好的老年公寓成为老年人的首选。目前已出现了供求结构性矛盾。一方面象天津养老院、和平区老年公寓、河东区阳光老年公寓等设施条件优越的养老机构已出现排队等床位的现象;另一方面,一些设施相对陈旧的老年公寓入住率不饱满,资源利用不充分。由此可见,改善服务环境和设施是老年公寓发展的大势所趋。
3、多样化的养老形式是养老事业的发展方向
据预测,到2010年天津市60岁以上的人口将达到16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6.8%。到2020年60岁以上的人口将达到27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6.4%。老年人口的快速增加将使天津市的养老问题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4-2-1的家庭结构也对养老事业提出了新的挑战。如此大的养老压力依靠单一公寓养老或传统的居家养老的模式都是难以解决的。另外,老人们的养老意向也多种多样。据对部分老人调查,选择社区养老的占51.8%;居第一位,其他依次为,传统居家养老的占27.8%;选择取老年公寓的占16.7%;雇家庭保姆的占3.7%。因此,老年公寓、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等多样化的养老形式将是未来养老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四、天津市养老机构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
虽然为解决养老问题,天津市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出台了许多鼓励养老机构发展的政策,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仍存在一些影响天津市养老事业发展的问题。
1、优惠政策到位不及时,影响民办养老机构发展
为促进养老机构的发展,有关部门制定了多项优惠政策,但到目前仍有许多尚未到位。某老年公寓反映,一年前有关部门测算并通知将给予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补贴,为此,该老年公寓做了详尽的公寓装修计划,但等了近一年也未得到落实,使装修计划搁浅。在用工上由于公益岗位政策得不到落实,以致一些4050人员不愿在养老机构工作,造成老年公寓招收护理员困难。一些老年公寓不得不通过增加人均护理老人的数量来维持正常运转,甚至出现因人手紧张,有的护理员违纪也不敢辞退的现象。此外,按照规定非盈利养老公寓煤、水、电、气享受民用价格,但相当一部分民办老年公寓是租赁企业房,因无资金改造管线而无法落实。
2、服务制度不规范使老年公寓和受养老人之间的利益纠纷难以妥善解决
为妥善解决养老机构和受养老人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纠纷,2005年全市实行了了统一的养老协议制度。此项制度推行一年多来,仍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被调查的养老机构普遍反映,养老协议所定的条款过于简单,在养老机构与受养老人之间出现纠纷时,很难依照协议解决,造成老年公寓和老人均不满意。
3、政策法规不健全,造成养老机构发展不均衡
虽然为保证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有关部门也出台了相应的的政策法规,但与养老机构的发展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据养老机构管理部门反映,由于缺少相应的捐赠款使用和监督方面的政策法规,存在民办养老公寓一旦停办,捐赠资金权属难以解决的问题,造成管理部门在处理社会捐赠上不敢拨款给民办养老机构,造成捐赠款基本是由定向老年公寓接受使用,福利彩票基金也大多拨给国办养老机构,形成办得越好得到捐赠越多的锦上添花的局面。
4、行业管理部门职能单一,不能适应养老机构发展的需要
天津市行业管理部门――养老机构协会成立于2003年,负责全市养老机构的指导协调工作。由于养老机构协会成立时间较短,人员相对不足,致使职能不能充分发挥。据调查,目前养老机构协会仅承担了养老公寓院长培训和联谊工作。养老公寓的等级评定由各区民政局完成。养老公寓护理员的培训、法律咨询、市场发展研究和市场准入监管职能还是空白。据部分老年公寓反映,一年也看不到协会的人员,所需服务也不能得到及时提供,养老公寓行业管理部门职能单一已不能完全适应养老机构发展的需要。
5、场地、资金、人员是困扰社区养老发展的瓶颈
社区养老需要承担就餐、学习、娱乐、医疗和心理咨询的功能,健全这些功能仅靠目前的社区资源是很难完成的。从场地上看,虽然各社区均有老年活动站,但其面积大多很狭小,一般使用面积基本在100平米左右;从拥有设施上看,基本是桌、椅、棋、牌、电视和报纸,社区养老所需的餐饮用具及床位设施几乎没有。在经营形式上,有相当一部分老年活动站是以承包的形式由外人经营,即使由社区经营,其服务人员也很少,人员数量及业务水平均达不到社区养老机构的要求。
五、完善养老机构职能的几点建议
老年人老有所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而养老机构建设又是照顾好老年人生活的重要保障,鉴于养老方式的变化和养老机构的发展状况,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工作入手以完善养老机构职能。
1、加大对民办老年公寓的扶持力度,提高其硬件水平
民办老年公寓是天津市养老公寓的主体,据调查,天津市民办老年公寓占全部老年公寓总数的90%以上,民办老年公寓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天津市老年公寓的整体水平。鉴于民办老年公寓资金紧张,硬件水平提高缓慢的情况,一要加大对民办老年公寓的资金扶持力度,适当调高床位补贴标准,以降低民办老年公寓的经营成本。二要加大对民办养老公寓的宣传力度,鼓励社会捐赠向民办老年公寓倾斜。三要适当拨付民办老年公寓装修资金,以改善环境,提高民办老年公寓的硬件水平。
2、抓好优惠政策的落实和各项规章建设,促进养老公寓事业发展
优惠政策是养老公寓发展的动力,规章建设是养老公寓健康发展的保障。针对目前的现状,第一,抓好民办老年公寓床位补贴和4050人员公益岗位的落实工作以缓解民办老年公寓资金不足和招聘护理人员困难的局面。第二,有关部门应采取切实措施使老年公寓的煤、水、电、气价格享受民用标准的政策落到实处。第三,制定社会捐赠使用管理和监督办法使大部分民办养老公寓得到社会捐赠的实惠,缓解其资金缺乏的压力。第四,细化养老协议条款使其具有可操作性,使在解决老年公寓与收住老人的纠纷时能够有章可循。第 五,健全养老公寓的检查监督职能,及时查处养老公寓的违规行为,促进养老公寓事业健康发展。
3、健全行业管理部门职能,为养老事业发展提供指导和服务
行业管理部门职能是否健全直接影响到天津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整体水平。首先,要加快养老机构协会自身建设,充实力量,健全职能,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其行业协调管理和业务指导培训以及咨询服务的作用。第二,赋予养老机构协会对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养老机构市场准入和对违规养老机构的查处职能,使养老机构协会发挥检查监督作用,确保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健康需要。
4、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事业全面发展
《天津市老龄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了未来天津的养老是“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模式。从未来养老模式上看,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将是未来养老方式的的主体,而不论居家养老还是社区养老都要求必须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鉴于目前天津市社区养老服务的现状,第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增加服务项目和服务功能如,为“空巢”老人或有需求的家庭安装紧急呼叫系统,让老人能够在家中享受社区养老服务。第二,开发利用一些社区闲置的设施如,因生源不足而关闭的幼儿园等,加以改造建立托老所,以解决社区养老服务场地不足的难题。第三,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由居委会牵头,利用社区医疗、保健、家庭劳务、保姆等资源构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社区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