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追踪] 老年人再婚问题
来源:搜狐 发布日期:2010-09-01
老年本是人生的“丧失期”,失去了充沛的精力,告别了心爱的事业,往往,还会失去相濡以沫的伴侣。此时,如果有一段浪漫的“黄昏恋”,再组织起一个美满的新家庭。如今老年再婚现在已被大家逐渐认可和接受,有些老人通过再婚告别了孤独寂寞,在重新建立起的家庭中,慢慢抚平了失去爱人的创伤,过上美满幸福的晚年生活。但是,并不是每一对再婚的老年人都能达到完美的结合,所以老年人再婚问题重重。
* 子女
老人再婚首要障碍是子女,虽然现在社会已非常开放,但仍有多数子女不希望自己的单身老父或单身老母再婚。如父或母想要再婚,但必须符合子女的再婚标准,否则子女们则以断绝来往和不照顾相威胁,老人只能在亲情与爱情之间作残酷的选择。
专家建议 要和子女沟通好
老人有再婚意愿时,应与子女商量,交流思想,不要瞒着子女,暗中操作,或者一意孤行,听不进晚辈的任何建议。
* 房子财产
房子牵扯两个问题,一是房子是老人将来的一份重要遗产,其子女不愿父母的房子通过“再婚”让外人继承,因而处处阻碍老人再婚;二是有的单身老人没有自己的住房,找了后老伴,也无法与子女在一起共同生活,自己又没有经济能力购买住房,只得舍弃爱情求安居。
如何在再婚时与子女分割财产,与配偶约定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等问题,使老人处理起来十分麻烦,有的单身老人因此对再婚望而却步
专家建议 财产公证需做好
毕竟是重新组合的家庭,所以老年人应努力扭转旧观念,做好婚前财产公证,这并不意味着对对方的不信任或者“留一手”,其实,这样可以避免很多婚后的财产纠纷。
* 磨合
现在单身老人当中出现认识快、结婚快、离婚快“三快”现象,这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再婚后的老人对另一方总是和前老伴相比较,爱计较对方的小毛病。所以要加强婚前了解,相互了解对方脾气、性格、爱好、文化素养、经济状况以及家庭成员组成,尤其是双方子女对老年人再婚的态度,要做到心中有数。 还要履行法律结婚手续,只有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才是合法的夫妻,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关专家提醒 婚后关系协调好
再婚后的老夫妻遇事更应互相谦让,互敬,互爱,求大同存小异,只要作出一些小的努力,那些夫妻间难以避免的摩擦和不快都不难消除。还要避免把现配偶与原配偶作过多的比较。这些都有益于再婚后共筑爱巢,使再婚如同初婚一样幸福美满。
* 性生活和谐适度
性生活是夫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是正常的生理需要。和谐适度的性生活,可以保持性心理健康、身体健康并延年益寿。 再婚老人对性生活要有正确的认识,消除对老年性生活的偏见。健康老人有性需要是正常的心理、生理现象。生活安逸舒适,夫妻身体健康感情和睦,其性生活维持的时间相对延长。老年人对对方感情上的依恋可以通过性生活得到满足。因此,老年人再婚时一定要摒弃性接触时的心理障碍,不要为有性心理和性行为而苦恼,更不要有意识地压抑这种需要,那样会导致心理障碍和生理疾患的发生。
关专家提醒 正视问题
每个人因自身生活的条件和环境不同,对性的要求不同,老年新婚夫妇要充分理解对方,不可强求,要量力而行。
老年再婚无论对社会,家庭还是老年人本身都是一件好事,但这应该以老年人自己的意志为主,有时,晚辈希望老人找个老伴,晚年有个依靠,虽是出于好意,但如果老人执意不允,晚辈也不要强求。夕阳是灿烂的,但它不是只有一种颜色。希望天下的老人都幸福 快乐 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