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出台土地新政支持养老产业
来源:大庆网 发布日期:2015-09-14
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利用,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五年内可不增收土地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
为支持我市经济发展,近日,市国土局出台了16条支持性用地政策,其中包括对养老服务业的支持,这对社会养老机构来说是一个福音。记者还获悉,我市对养老产业除了在土地上给予支持外,在资金等方面也给予一定支持,助推养老产业发展。
用地新政助推养老产业发展
新政策规定,对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由政府回收的,规划用途符合要求的,可优先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设施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设施用地可采取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应。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利用,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经规划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5年内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土地使用性质也可暂不变更。
“新政中关于空闲厂房、学校等民办养老院5年不增收土地租金的条款,对于社会养老机构来说,是相当利好的政策。对于民办养老机构来说,每年花在房屋上的租金都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政府不增收五年的土地租金对于新的养老机构来说是一个很好的缓冲,减小了资金压力。”萨尔图区铁人路附近的一家养老院的负责人郑女士表示,新出台的土地政策,对养老服务业发展将起到重要的助推作用。
养老机构“上星”给补贴
除了土地支持,我市在资金方面也有优惠政策。
早在年初,我市就对养老机构实行补贴政策,新改扩建规模在50张以上(含50张)床位,经考核评定为”五星级“的民办机构的,最高可获6000元一次床位建设补贴,四星级补贴5000元,以此类推,每降一个星级少补贴1000元;在运营补贴上,经审批登记的民办养老院按入住老人数,每张床位给予1200元的标准补贴。当年被评为三星级以上的,按入住老人数,每张床位每年再给予补贴,其中五星级每张床奖励300元,四星级奖励200元,三星级奖励100元。
全市养老机构床位达8700多张
截至去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超过41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3%,而且每年正以近2万人的速度增长。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社会对养老服务业的需求扩大。
如今,大庆市各类养老机构已经发展到96所,其中公办养老院2所、民办养老院67所、农村敬老院27所,床位总数8700多张。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老年消费市场初步形成。而政府制定优惠扶持政策,是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