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5年内将有一半社区建立老人日间照料室
来源:生活报 发布日期:2011-06-17
日前,我省出台了《黑龙江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室)管理办法》,规范全省社区为老服务设施的运营管理。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我省从去年开始启动的养老服务第三种模式——社区照料,今年进入具体实施阶段。目前我省已建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室近千个,未来5年内,我省一半的社区都将建立日间照料室,让老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养老服务。
《办法》规定:照料室服务面积不低于100㎡
《办法》要求,我省将在城乡的社区内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免费向社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开放,为老年人提供日间休息、午间配餐、临时托管、户外陪护等服务。中心不仅要建设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包括休息室、沐浴间(含理发室)和餐厅(含配餐间),还要建老年人保健康复用房,包括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和心理疏导室,以及老年人娱乐用房,包括阅览室(书画室)、网络室和多功能活动室。除此之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还将引入心理咨询师,组织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或普通居民,为老年人提供聊天谈心,亲情慰藉等服务,疏导老年人心理。
《办法》规定,设立在全省城乡达标社区(服务面积≥300㎡)内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面积不得低于100㎡,要有单独的休息室和配餐室,配备6张以上床位,并随社区发展逐步扩大服务面积。
记者走访:部分照料室人手太少忙不过来
16日,记者走访哈市一些社区的老年人日间照料室发现,日间照料室很受老年人欢迎,但同时也存在人手太少忙不过来等问题。
在道里区地段街的省报社社区日间照料室里,田祥云老人告诉记者,日间照料室一开放,就加入进来了,非常喜欢这里。但田祥云老人同时也表示,如果照料室能有专职人员为老人们提供服务就更好了。“社区就这么大地方,工作人员就那么几个人,照顾不过来。”省报社社区的贾书记说,社区目前还没有经费,只有身体健康、能自理的老人才能来日间照料室。
此外,抚顺社区书记韩志荣介绍说,由于部分老年人还未转变观念,目前来社区日间照料室的人不多,都是老“顾客”。
省民政厅:引入公益性岗位服务老年人
据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副处长侯青竹介绍,作为我国当前推行的三种养老模式之一,以社区为依托的养老服务从去年开始启动,今年进入到具体实施阶段,我省计划利用5年时间,在全省一半的社区中建立日间照料室,逐步完善设施建设、人员培训、医疗保健等配套服务,真正使那些有儿女却不能在身边照顾的老年人老有所养,目前民政部正在酝酿制订相关的建设标准,我省也将把此项建设写入十二五规划。
侯青竹同时表示,针对当前社区提出的人手少、经费缺乏等问题,省民政厅已经同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在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计划9月份引入公益性岗位,同时招募社区志愿者或普通居民参与服务,组成一支专业的队伍提供社区为老服务。社会力量也可以参与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