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出台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来源:胶东在线 发布日期:2012-03-21
近日,烟台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烟台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了未来五年烟台老龄事业发展将要完成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以及完成这些目标任务的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不断提升“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水平,使老年人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明显改善,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规划》确定了八项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提高老年人的养老保障水平;二是建立完善老年医疗保障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的医疗健康水平;三是建立完善老年人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照护服务水平;四是建立完善老年人文体活动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水平;五是建立完善老年人维权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权益保障水平;六是建立完善老龄产业管理服务体系,提高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水平;七是建立完善老有所为管理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才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八是建立完善老龄工作组织机构体系,提高老龄工作管理服务水平。
《规划》明确了五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目标任务纳入政府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纳入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岗位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定期检查评估,逐项抓好落实;二是加强制度创新,制定实施长期、稳定、规范的老龄政策制度,增强政策制度的可持续性与协调性;三是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增加对老年服务设施建设、老年文化教育、老龄科学研究和老年活动等方面的资金投入。采取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形式培育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市场,提高政府投入资金绩效;四是加强老龄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老龄化形势、党和国家老龄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倡导全社会树立老龄意识,强化敬老观念,重视支持老龄事业;五是加强老龄科研工作,加强老龄科研组织和机制建设,加大对老龄科学研究的投入,积极发挥老年学学会等老龄学术社团作用,深入开展老龄学术科研活动,提高创新研究水平,推动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