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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我国养老产业实行分类管理明确政府定位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2-03-21


    在养老产业领域,我国政府目前仍然充当着“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角色,一些受访人士认为,落实国家政策、促进产业发展,必须理清思路,明确政府职能,从分类管理上破题。

  产业需分类补贴需转移

  记者走访晋沪等地发现,近年来中央陆续出台了对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领域,但在实际落实中,“公办”养老机构仍然优越于民办养老机构,优惠政策难以形成集中效应,成为民办养老机构反映较为集中的一个问题。

  据上海市社会福利行业协会副会长胡丁捷介绍,上海的一张养老床位每月的成本在三千元左右,但平均的收费标准在每月一千多元,政府办的养老机构起到了平抑物价的作用。但在部分民办养老机构看来,政府资金对公办养老机构的“过度关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民办投资者的生存空间。

  “政府投资往往数额巨大,同等服务中,公办机构的价格往往低于市场价格,客观上形成垄断。”上海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中心王波说。

  不同经济成分的养老服务和产品如何形成良性竞争机制?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洁明认为,政府应从竞争性和非竞争性角度将老龄产业分类,根据老年产品的市场属性,将之划分为“公共物品”、“私人物品”和“准公共品”。

  比如,在“公共物品”的领域,如老年公益服务设施、基础社会养老机构等,政府应直接供给,至少也是由市场提供而政府购买,通过民政等部门免费提供给老年人,纳入老龄事业范畴;同时,政府应从老年娱乐服务、高档养老机构等“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领域退出,让位于市场。

  “养老产品的基本要素已经市场化,却不让价格市场化,市场必然失去活力。”胡丁捷建议,可把部分政府对公办机构的暗贴改为对老年人的明贴,如发放养老服务卡等,通过老年人的消费,将资金转移到养老产业增收中去激活市场。

  落实政策还需理顺机构“从上至下”一盘棋

  受访人士反映,国家曾于2000年下发《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明确将各地各级老龄委设在民政部门,目前全国多数省份也都采用了这种体制。但实践证明,在这种体制下,老龄工作并不好开展。

  记者调研了解到,山东、太原等地老龄工作分别较其他省份和城市开展得好,正是因为当地老龄委的设置独立于民政部门之外。受访人士称,从不同省份的工作实效来看,老龄工作开展得好坏与否,与“体制关系非常大”。

  2010年,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太原市的“居家养老”模式受到国家老龄委的肯定,并且吸引了兄弟省份前来“取经”。在各地对太原市老龄工作的做法进行学习了解的同时,太原市老龄委的机构设置也颇受关注。

  “太原市老龄委由太原市委直属。”太原市老龄委副主任、太原市老龄办主任韩永兴说,与多数省份所不同的是,民政部门不是太原市老龄委的领导单位,而是反过来,民政部门成为了太原市老龄委的成员单位。

  另据介绍,近年来,山东老龄工作的开展在全国遥遥领先,甚至超越了沿海一些经济更为发达的省份。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则是,山东各级老龄委也独立于民政部门之外,普遍由当地政府直属。

  受访人士认为,目前按照国家政策,中央至地方多将老龄委设在民政部门里面,这种结构设置直接导致了老龄委兼具民政部门“成员单位”与“领导单位”的双重身份,两者之间互为矛盾,开展工作时必然产生“儿子管老子”这样的体制性矛盾。建议参照山东、太原做法,将老龄委独立设置。

  “中国未富先老,面临重重难题待解。在理顺体制的基础上,还要注意加强对地方领导的教育,提高其开展老龄工作的意识,避免出现"国家急,地方不急"的情形。”一位业内人士说。

  上海市老年学学会秘书长孙鹏镖、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副会长曾琦认为,老龄产业的政策制定应当打开行政和行业管理的界限,对于参与老龄产业领域的所有企业,制定特别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国家发改委、民政局、卫生部、建设部和国税局等部门出台老龄产业相关的共同政策,一同支持老龄产业的发展。

  政府“中介”“监管”作用需增强

  记者走访了解到,老龄行业虽然多次举办展销会和博览会,但老年人需求得不到满足、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仍然存在。

  “老年用品本来就是个薄利的行业,希望政府能搭建信息流动的平台,让老人的需求和企业的供给实现更有效更快速的对接。”专营老年用品的公司“福寿和”总经理刘旭斌说。

  解决这一问题,业内人士给出的建议是:政府应承担老年市场的信息中介职能,为需求方和供应方提高信息服务,扶持和培育专业中介信息机构。

  “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较大规模的老年商品交易会或贸易洽谈会;委托有关政府科研机构经常进行老年消费市场调查,将调查结果广为公布,为有意投资老龄产业的企业家提供较为充分的市场研究资料,从而为社会资本介入老年市场做好辅导工作。”李洁明说。

  除利用公共资源为双方提供直接的信息服务之外,专家建议,政府也可参照演出、体育、美术等行业的经纪人功能,扶持和培育老年市场的专业中介信息机构。

  据介绍,日本相关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必须为老年人提供产品信息和咨询服务,开设常年性展示会,设定固定场所,促使老年产品交易和相关信息发布,以拉近老年市场供求双方的距离,促进老年市场发展。

  在扮演“服务者”角色的同时,政府还须进行有效监管和调控。孙鹏镖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从业者的资格认证,实行市场准入和逐出制度;加强价格管理,对部分老年人专用的特殊必需用品实行严格的价格控制;加强质量管理,实行严格的质量检查或抽查制度,净化消费市场、杜绝商业欺诈,释放老年消费群体购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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