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在全国老年人优待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日期:2014-07-28
文化部高度重视老年文化工作。《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面向老年人的文化关怀、提高对老年人的公共文化供给能力。近年来,文化部将老年群体作为公共文化重点服务对象,将老年文化建设作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抓手,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老年人优待工作,不断提高针对老年人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一、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为老年人服务的阵地作用。
2008年,全国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率先实现免费开放。2011年,文化部、财政部推动实施全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免费开放工作。截至2011年底,全国近5万所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已全部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为老年人享受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便利条件。还通过制定完善文化馆和乡镇文化站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公共图书馆法》立法进程、制定文化馆(站)和图书馆服务标准等措施,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管理,切实提高为老年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使公共文化设施真正成为老年人活动的阵地。
二、不断丰富针对老年人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
依托“群星奖”等艺术评奖活动推出了一批老年文化精品力作。文化部充分发挥政府评奖的导向作用,鼓励老年群众表演的节目和反映老年人生活题材的作品参评,评选出《海英和她的妈妈们》、《情满社区》等一批优秀老年文艺作品。在“群星奖”获奖作品全国巡演活动中,鼓励老年群众表演的节目参与巡演。此外,还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的饮食、健身、保健等数字文化资源,通过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国家数字文化网和“中国文化网络电视”等多种渠道向老年人提供,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适合他们的文化产品。
三、组织示范性、导向性老年群众文化活动,带动全国老年文化活动蓬勃开展。
自1999年起,文化部每年举办一届“永远的辉煌”——中国老年合唱节,今年9月下旬将在山东省淄博市举办第十六届。合唱节期间还开展合唱艺术主题展、合唱讲座、经验交流会、全国老年美术书法摄影展等系列活动。目前,中国老年合唱节已经成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示范性老年群众文化品牌活动,有效带动了全国老年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各地文化部门也按照全国老龄委和文化部的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的老年文化活动。目前,文化系统内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开办的老年大学已达800多所,有力促进了老年文化教育工作的开展。浙江、湖北、甘肃等地举办的老年文化艺术节,江苏苏州、安徽合肥等地举办的老年文化周等活动,每次都吸引上万群众参与,已经成为当地非常有影响的品牌文化活动。在这些活动的带动下,老年广场文化、老年社区文化蓬勃开展,老年人已经成为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主力军。
四、广泛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近年来,文化系统重点针对老年人、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了一批不同类别、不同风格、特色鲜明的文化志愿服务品牌。比如,在“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中,实施了专门针对边疆民族地区老年人的文化志愿服务项目,举办了适合老年人的专场文艺演出、专题文化讲座和展览。又如,北京市文化志愿者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的“最美夕阳红·敬老爱老助老”文化志愿服务项目,累计组织了12000多名文化志愿者深入社区和敬老院,为老年人举办演出、讲座、摄影等文化活动千余场,40余万户百姓享受到文化志愿服务。
下一步,文化部切实将老年文化服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积极推动老年文化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继续以保障老年人基本文化权益、满足老年人基本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老年人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和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产品为主要载体,推动我国老年文化事业取得新发展。一是加强老年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丰富老年文化服务内容。引导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加强老年文艺创作的规划和统筹,鼓励创作生产优秀的老年题材文化产品。推动各级群艺馆、文化馆加强对老年文化的指导和辅导,创作生产更多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逐步建立老年文化产品需求与供给的长效机制,更好的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二是继续组织开展示范性和导向性的老年文化活动。继续开展好“群星奖”、“中国老年合唱节”等重点文化活动,充分发挥重点文化活动的导向性、示范性和带动作用。按照“政府引导、社会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思路,推出一批优秀的、可持续发展的老年文化品牌活动,带动全国老年文化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开展。三是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适合老年群体需要的文化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文化单位积极开展流动服务、数字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更好的向城乡基层延伸,提高面向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供给能力。加大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免费开放力度。深入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