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辽宁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印发
来源:辽宁日报 发布日期:2017-10-19
10月17日,记者从辽宁省老龄办获悉,省政府印发了《“十三五”辽宁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辽宁省老龄事业发展目标,即全面建成覆盖城乡老年人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目前辽宁省老年人口已达925万,预计2020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1100万人。
《规划》强化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共享,提出要着力发展老年医疗与康复护理服务;支持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为老年人服务的医疗机构;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开设家庭病床,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等;鼓励支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医疗服务协作关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门诊部向以老年康复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健全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发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规划》指出,对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要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通过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医养结合发展。对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务人员给予同等对待,鼓励医护人员以多点执业的形式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进一步开发老年护理保险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规划》提出,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普遍建立健康档案,加强对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分病种进行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面向老年人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高度重视加强老年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护理等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康复护理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