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印发“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来源:贵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7-06
7月3日,从市老龄办获悉,《贵阳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印发。《规划》明确,到2020年底,贵阳将建成10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基本实现全市70周岁以上无子女独居老年人、空巢老年人家庭居家呼叫和应急救援服务全覆盖,让每个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规划》提出,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规定纳入建档立卡范围,每月增发保障标准金额的30%保障金,并根据居民收入水平和物价变化,适时提高保障标准。到2020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本报销比例稳定在75%以上,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医疗待遇。
《规划》对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做出规定,贵阳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备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到2020年底,城市社区标准化的日间照料中心建成率70%以上,农村社区标准化的日间照料中心建成率30%以上。
根据《规划》,贵阳将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为老年人体检一次,并对健康状况进行评估与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普遍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到2020年,每个区(市、县)至少建一所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比例达到35%以上,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包括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床位不低于20张,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5%以上。
《规划》还明确,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政府对外服务窗口、轨道交通站点、公园绿地、环卫公共厕所、医疗康复、体育文化、商业服务建筑等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向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为老年人参加文化活动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