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出台中短期颐养社区建设规划 2021年半数社区有老年人康复场所
来源:扬州晚报 发布日期:2018-07-06
昨天召开的全市颐养社区建设推进会上,分别出台了《颐养社区建设2018年度实施计划》和《颐养社区建设总体方案(2018-2021)》,为扬州颐养社区建设明确了短期和长期目标,划定了行动路线图。
【今年任务】
制定居家养老基本服务清单
鼓励子女与老人共同或相邻居住
《颐养社区建设2018年度实施计划》共有5大项22个子项任务。
今年将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政策,各地要认真制定居家养老基本服务清单及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失能、高龄独居、空巢独居老年人的家庭照护支持政策,引导老年人优先选择居家养老。
强化家庭养老功能。出台配套政策,鼓励子女与老人共同或相邻居住,向家庭成员免费培训照料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的护理知识和技能,指导帮助老年人家庭进行生活设施无障碍改造,建立完善的居家养老保障体系。
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医疗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落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对口支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兴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支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老人家庭签约,建立家庭病床制度。健全老年人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和咨询、慢性病管理等服务机制。高度重视居家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护理服务,加强护理院或康复医院建设,今年要建成护理院或康复医院6所、乡镇(街道)护理室20个、社区老年人康复场所40个。
【四年目标】
建设116个示范性颐养社区
半数社区有适合老年人康复场所
根据《颐养社区建设总体方案(2018-2021)》,按照“环境优美、居住舒适、设施齐全、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标准,到2021年底,全市将建设116个示范性颐养社区,市区主城区示范性颐养社区建成率不低于社区总数的50%,全市示范性颐养社区建成率不低于社区总数的30%。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短板基本补齐,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更加牢固。具体工作目标为:
社区为老服务政策体系逐步健全。健全各项鼓励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完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安全管理制度和服务监管机制,建立社区居家养老基本服务清单。
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更加完善。进一步完善社区(村)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街道日间照料中心、中央厨房、老年活动中心(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老年人学习场所、家庭无障碍和适老宜居社区建设改造,实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社区为老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模式更加多样,服务方式更加智能,为老年人开展的居家服务更加周到、便捷和体贴。到2020年,养老服务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
社区为老服务主体更加多元。建立扶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到2021年,城市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率达80%。
社区医养结合更加深入。到2021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0%以上,市及各县(市、区)、功能区各建有1所以上护理院或康复医院,各乡镇(街道)依托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他相关医疗机构内设具有居家照护功能的社区护理室1个以上,50%的城市社区设立适合老年人的康复场所,启动实施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