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市“四措并举”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来源:五大连池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8-01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例》,把老龄事业发展摆上重要位置。
二是出台了《五大连池市老年人和老年服务机构优待办法》,对老年人和老年服务机构优待范围,老年人优先、医疗、维权、旅游,老年服务机构的优待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行了市中心敬老院建设,在黑河市率先实现了农村“五保”老人进城集中供养。
四是引导民间资金开展了老年公寓和老年人活动室、棋牌室建设,为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创造了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