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委市政府出台《意见》青岛老龄事业发展步入快车道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日期:2011-08-11
日前,青岛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作为指导全市老龄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青岛市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老龄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目标。
青岛市先于全国13年、全省7年于1987年进入人口老龄化城市行列。目前,全国人口老龄化有加快发展的趋势。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预计到本世纪中叶,我国老年人口将达4.5亿,约占总人口的1/3。而青岛市老年人口比例现已达17.29%,预计再过20年左右时间就能达到1/3。
《意见》坚持“以世界的眼光谋划未来,以国际标准提升工作,以本土优势彰显特色”,将应对人口老龄化作为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从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促进社会社会更加文明和谐的高度,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提出了老龄工作“一把手工程”,并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从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出发,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积极态度和对老龄工作的高度重视。
《意见》立足青岛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全市老龄事业发展实际情况,着眼于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认真总结运用老龄工作实际经验,提出了很多新思路、新观点、新创举,科学制定了青岛市发展老龄事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首次在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文件中提出“七彩华龄”、“精神关爱”、“文化养老”等新概念;全国首家提出允许外资投入老龄事业, “鼓励社会力量和境外资金投入老龄事业”,“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包括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并首次提出了“完善以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为基础,机构养老为支撑,互助养老和志愿服务等为补充,资金保障与服务保障相匹配,基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相结合的城乡一体化的养老社会服务体系”的目标;并首次将老龄工作列入“对各区市、部门考核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等等。
《意见》从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快健全完善“五个体系”,即:覆盖城乡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助老环境体系、老年人精神关爱体系和老龄工作体系,做出了着力解决 “老年人养老医疗保障、社会养老服务、精神文化生活、心理关爱服务和老有所为”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制定了加强老龄工作推进机制建设,加强了“人口老龄化的战略研究”和“老龄宣传教育”,“培育壮大老龄产业”,建立老龄事业投入长效机制,首次提出了“探索建立各级财政按老年人口提取老龄事业发展经费的制度” 等具体的措施办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为不断开创青岛市老龄事业发展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障。
《意见》突出科学发展这一主题,提出了很多非常实惠的措施。实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制度”,探索建立“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制度”,并提出了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目标,截至2015年,在市和区市一级至少建立一所“爱心护理院”,可指定一所“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作为辖区内对老年病的防治中心”;全市城乡机构养老床位数占老年人口的比例达到3%以上;市级要有综合性老年人活动中心,各区市至少有一处5000平方米以上的示范性老年人活动中心,街道、镇至少有一处500平方米以上的老年人活动中心,社区、村至少有一处150平方米以上的老年人活动室、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