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无业居民开领养老金
来源:中安在线 发布日期:2011-10-25
10月22日,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双墩社居委64岁的夏继保等20人领到了一张存有4个月共计240元养老金的存折。这标志着我省第三批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已经顺利启动,也标志着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最后一项空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在我省正式被填补。
据了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后,城镇非从业居民依然游离于养老保险体系之外。
为彻底解决这部分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我省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全省67个县(市、区)被列入试点范围。
另外,从今年起,我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统一试点范围,统一组织领导,统一管理经办。
根据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60周岁时,可按月领取养老金。试点启动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长丰县是全国第三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夏继保老人未来每月都可领取到60元养老金。与夏继保老人一样,全省城乡养老保险试点地区的51.58万60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和700余万农村60周岁以上的老年居民都可领到每月不少于55元的养老金。